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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叛徒”:每次反叛都是为了捍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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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几年前香港歌手张明敏就曾如此唱过:“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但是到了今天,“不转就不是中国人”,“不砸日本车就是汉奸”,崇洋媚外一词早被“美狗”生猛地替换,移民不用说更是赤裸裸的“叛逃”了!爱国主义下的阵营如此简单而对立,我们的思维是越来越清晰还是越来越糊涂?我们的智商是越来越高还是越来越低了?今天推荐李彬先生一篇文章供您参考(6778字,阅读约需17分钟)。想探讨更多真问题,酷哥欢迎您在淘宝选择店铺搜索“先知书店”。想每天读到同类好文,请关注思想酷。
两个“叛徒”:
每次反叛都是为了捍卫自由
文/李彬
十八世纪,英国有两个了不起的人物:柏克和潘恩。他们是自由的拓荒者,也是自由的保守人,他们彼此还为自由口诛笔伐,然而他们都是祖国的叛徒,是为自由而不断奋战的自由战士。
十八世纪,英国有两个党派:托利党和辉格党。托利党又叫保守党,辉格党又叫自由党。柏克是个老辉格党人,亦即老自由派,他做英国议员时力主改革,不断与王权争自由,以改革者角色自居。《自由与传统》一书对柏克生平作了简要介绍,我发现这样几个词:“辩护”“痛斥”“战斗”。比起他那些掷地有声的思想,这些铿锵有力的行动毫不逊色。他是一个行动着的思想家,一个担负起时代责任、为自由而战的精神界战士。
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英国蛮横的税收政策激起北美殖民地民众的不满,发生倾茶事件,后来引发战争。柏克没有站在祖国一边,而是站在北美一边,因为他反对英王专横的权力,北美民众是在与专横的权力争自由,在自由与专制之间,柏克选择站在自由一边。对深受民族主义思想熏染的中国人来说,柏克简直是叛徒,甚至是汉奸、卖国贼。
埃德蒙·柏克(1729-1797) 英国政治家和保守主义政治理论家
01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法国爆发大革命。英国王权显然将之视为洪水猛兽。作为改革者与自由派的柏克对大革命的态度竟与王权一致,也将之视为洪水猛兽。
首先,他认为国家应建立在基督教信仰、传统风习和法律之上。但法国大革命的理论不是建立在经验和现实的基础上,而是来自启蒙思想家们的抽象理论。思想家们推演出人权理论,政客们拿这套理论作为标尺,不符合标尺的就推上断头台。例如,按照基本人权,国王都是篡权者,应被处死,连同妻儿、随臣。他们不是拿理性去指导现实,而是把现实整个打碎,把传统彻底摧毁,然后在废墟上按照他们的理想蓝图重构现实。这种重构是通过无原则的掠夺、无度的暴力和无处不在的恐怖来实现的。大革命想通过嗜血的断头台来建立一个绝对自由的无菌国度。可是这种乌托邦理想和不择手段的狂野行径,只能通往奴役之路。
柏克是先知般的思想家,他甚至预言了拿破仑式人物的出现。后来的20世纪历史更是惨痛证明:任何绝对平等、共同富裕之类的乌托邦,最后只能以绝对奴役、共同遭殃的极权主义告终。任何想把人间建成天堂的幻想,最后都把人间变成了地狱。天堂永远在人间之外。同理,任何一个所谓的伟大领袖想扮演上帝的角色,然后将人间重构,最后只能导致疯狂与灾难。拿破仑是第一个极权领袖。
我们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就是曾经的共同信念
将把我们引向何处
哈耶克经典之作
《通往奴役之路》
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本质
其次,他认为大革命把人命当成政治理论的试验品。“对人的考虑,丝毫不比对毒气罐中的老鼠考虑得多。”革命是为了什么?当然是每个个人的自由和幸福。把人命当成小白鼠,在根本上是背叛革命初衷的。目的正义,而达成目的的手段非正义,目的的正义性也就流失了。好事一定要通过好的方式来做。汤因比在与池田大作的一次对话中认为,人的最高价值是尊严。而且这种价值是无价的,任何东西都不可拿来交换。史怀泽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把人不当人是世间最大的罪恶。
第三,法国大革命虽然高歌自由、人权,但蔑视财产权。“以掠夺上层阶级来腐蚀人民,以掠夺富人作为贿赂方式,到处招募穷人。”须知,财产权是人权的重要部分,是自由的根基。一个被彻底剥夺财产权的人不可能有任何自由。自己的饭碗握在掌权者手中,人只好要么饿死,要么成为摇尾乞怜的叭儿狗。
第四,大革命废除基督教信仰,不承认上帝作为世界道德的统治者,整个社会的道德失去根基。柏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们的独裁者们是用恐怖手段来统治的,他们知道,谁畏惧上帝,谁就对别的东西无所畏惧。于是他们就把那种唯一能够产生真正勇气的畏惧,从头脑中斩草除根。”
柏克认为,这场革命其实是一场以自由之名毁灭自由的革命,从而造就了一个集权专制的国家。柏克说,权力过分集中、强大的国家是危险的,它导致民间空间被挤压,民间力量萎缩。这意味着监督权力的萎缩,个人自由缩水。柏克提倡小政府、大民间、自由市场、自由个人的政治形态。
由于柏克的反对立场,他由一个改革者和自由派变成法国人口诛笔伐的保守派和王权捍卫者。于是,柏克便从当代中国人眼中的“卖国贼”变成法国人眼中的“爱国王贼”。然而,柏克真的是在捍卫王权及旧制度吗?
不是,柏克批判法国大革命,也批判王权及旧制度。正如批判大革命一样,柏克也是从统治权过分强大、过度延伸的角度来批判旧制度:“法国君主制度的首要恶习是想要统治一切的无休无止的欲望。权威之手时时可见,处处可见,因此,对所有的国内事务,政府无不插手;随着这种官方干预越来越普遍,我可以说,凡是始于不正当权力的事情,概莫能外地以不屑一顾的蠢行告终。”
表面看,柏克似乎没有原则,首鼠两端,犹如一只变色龙。其实他的原则很简单:捍卫自由,开拓自由。正如著名政治学者刘军宁所说的,他是自由派,也是保守派,他的保守主义是保守自由的主义。无论英、美还是法国,他从不以国别看待问题,也不以进步与保守作为行动指南,他始终以自由为标尺,并以个人自由为最高价值。他不会因为走得太远、太快而忘了行走的初衷——自由。不管是改革还是保守,都是为了自由,改革是为了拓展自由,保守是为了保守自由。柏克对北美洲革命的态度是开拓性的,因为北美洲革命是为了摆脱英王专制权力的控制;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是保守性的,因为法国大革命将要建立一个极权统治的社会。在自由与专制之间,他永远站在自由一边。
为变革中的中国
重新确立思想根基
刘军宁 签名版
《保守主义》
让我们终生受益的
政治常识与生活智慧
02
朱学勤曾这样评价潘恩:“他有《常识》,反抗那时候的政治传统;他有《人权论》,反抗社会传统;他有《土地正义论》,反抗的是经济传统;最后有《理性时代》,反抗的是宗教传统。这样一来,他就把那个年头能得罪的人类权势力量都得罪完了。”
1737年1月29日,潘恩出生于英国诺福克郡塞特福德一个穷苦的胸衣匠人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只上过中学,相继当过店员、胸衣匠、教员和税吏,屡遭失业和饥饿的威胁。他两度结婚,结局都很悲惨:一次悼亡,一次离异。在《常识》发表之前,他一直把自己的姓写成 “Pain”(“痛苦”),以示对英国社会的抗议。
1774年他组织了一次下级税吏要求增加工资的请愿。请愿失败后,潘思因有“反政府”思想被政府解雇。这年10月,他离开日益仇恨的英国,流亡北美。
潘恩来到北美殖民地,殖民地民众反英斗争正风起云涌。但是,当时的北美人并没有想到独立。据朱学勤介绍,“国王仁慈,议会暴虐”的看法不仅在民间,甚至在军队中都很普遍。可是战争却在每天每夜、每时每刻地进行着,因此就出现了一个十分奇特的局面:战争在持续,但战争前景却模糊不清。
这种情况下,潘思写了一本惊骇世俗的小册子:《常识》,鼓舞殖民地民众起来打他自己的祖国——英国。不仅要反对英国王权的暴虐,还要独立,建立一个自由的共和国。“独立之后,继续前进,建立具有示范意义的政治制度——才是我写作时考虑的首要原则。”在这本不过50页的小册子中,他宣称这些真理如常识一样自然可信:“乔治三世只不过是大不列颠皇家畜牲”,他是北美事件的首恶之源;英国王室并不神圣,因为据英伦三岛征服史记载,英王的“始祖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和解与毁灭密切相关”,独立才是唯一的出路;“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本身”,“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独立之后,实行共和政体,而不是恢复英国留下的制度;“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国家的政权形式,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的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
朱学勤如是介绍:“《常识》一出,震聋发聩,犹如划破黑夜的枪声。当时200万北美居民中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都读过或听过别人谈这本小册子。流传之广,今天的读者难以想象。当时在许多乡村茅舍,如有幸拥有一本藏书,那自然是《圣经》,如果拥有第二本,那就是《常识》。许多大陆军士兵的背囊中,都有一本读得皱巴巴的《常识》。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改变了态度,哪怕是一小时之前,他还是一个强烈反对独立思想的人。华盛顿承认这本书在很多人心里,包括他自己在内,引起了一种巨大的变化。《常识》一书还为《独立宣言》铺平了道路。历史学家们发现,在《独立宣言》中强调的那些民主原则,早已为《常识》以更酣畅淋漓的语调阐述过。”
托马斯·潘恩(1737-1809):英裔美国思想家、作家、政治活动家
毫无疑问,在中国人看来,潘恩是个不折不扣的“汉奸”加“卖国贼”,而且“卖国”有力,“作奸”有功。他的祖国被北美殖民地民众打败,北美独立。
面对祖国专制权力的淫威与肆虐,潘恩毫不犹豫站在自由一边,为自由而战。一个没有自由的所谓“祖国”,在潘恩看来是不值得爱的,如果要爱,那么爱的方式就是让它变成一个自由的祖国。爱国不应是空洞的政治口号与“政治正确”,它应具体可感,爱这个国家的什么,是可爱的方块字还是可怕的毒奶粉?它还应具体到爱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一个不断走向自由,不断开拓自由空间的国家还是一个不断集权,不断收紧自由空间的国家?
03
1790年,柏克发表《法国大革命论》来批判法国大革命,措辞犀利,雄辩滔滔。潘恩立即写出《人权论》来反驳柏克,同样的锋芒,同样的激情,语言表达则更胜一筹。高手对决,思想、语言都极为精彩。更令人钦佩的是二人那种伟岸的精神姿态和超拔豪迈的勇毅与气魄。一位西方学者认为:“发生在柏克和潘恩之间的这场大辩论,可能是英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意识形态论战中最有决定意义的一场论战”。
柏克认为,社会变革的依据是传统与现实,即针对传统风习和现实情况,采取何种策略是适当的、审慎的。潘恩认为社会变革的依据是人权思想。二人观点的依据不同。柏克重视经验与传统,潘恩更重视人权理论——即柏克所说的“基于假定的人权推论”。柏克对这种纯理论的东西不感兴趣(他并不否定人权思想),认为这种“形而上的推论”枉顾事实与传统。根据形而上学去建立政府很可怕。从法国大革命后来的发展情况来看,柏克的审慎是有道理且具有前瞻性的。而潘恩只是拿卢梭的理论为大革命辩护,忽略了大革命造成的恶果,如不受约束与制衡的极权政体、恐怖统治。
潘恩认为对自由的威胁来自王权,“国王凭借的权力是人民不敢信任的。”但是,民众掌权就是可以信任的吗?柏克认为,在一个有王权传统的国家,摧毁国王、贵族、教士阶层,民众有可能形成“多数人的暴政”。这同样是对自由的威胁,不管谁掌权,国王还是人民,也不管权力是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少数人手里还是多数人手里,只要权力是不受制衡的,都会导致暴政。他认为自由只能在各个阶层、各方利益相互制衡中才能存在,在法律的约束下才能存在。
柏克认为,参加大革命的民众简直是暴民,其革命手段残忍、血腥。例如,在攻占巴士底狱的斗争中,巴士底狱的总监、巴黎市长、新内阁阁员之一富隆和他的女婿贝尔梯埃都被狂暴的民众当即处死。
潘恩指责柏克无视事实真相,因为正是他们参与制造阴谋“破坏国民议会,逮捕议员,从而用突然袭击的手段来粉碎组成一个自由政府的一切希望和前景。”正是他们的阴谋迫使民众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攻占巴士底狱。鉴于这些事实,加上“市民的伤亡比敌人多”,立即处死这几个人其实算不得残暴。
柏克质问:死者的头颅被民众插在铁杆上周游于市,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暴行?
潘恩承认:“一个人死后,随便拿他怎样处理,对他都毫无意义,但对于活着的人却意义重大。它要么使他们感情痛苦,要么使他们变成铁石心肠,但二者都教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如何去进行惩罚。”一味指责民众残暴、冷血是容易的。问题是,一向低眉顺眼的民众为什么转眼间变成暴民?
潘恩认为:“他们是从统治他们的政府那里学来的,而把他们司空见惯的刑罚作为报复。”“是这些政府的血腥刑罚使人变坏了。在英国,在某些情况下使用绞死、溺死,和分尸等刑罚,并把受刑者的心肝挖出来示众。在法国,在前政府的统治下,刑罚之野蛮也毫无逊色。谁能忘记用五马分尸处死达米安的情景?向公众展示这种种残酷的情景其效果只能是毁灭善良的心灵或者激起报仇的意识……政府企图用恐怖的手段来对付最下层阶级的人,从而在他们身上产生了最坏的影响……他们也倒过来自己动手干这些教给他们的恐怖事儿。”
04
潘恩的观点一针见血:大革命中的暴民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他们的政府自己培育出来的恶之花。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民众,暴政之下出暴民。暴民用残暴的方式摧毁暴政,重建的政权实施的往往还是暴政。法国大革命中建立起来的断头台就是明证。用断头台建立起来的“自由”并不比王权专制下的奴役更自由,或许更恐怖,而恐怖永远是自由的死敌。
在写《人权论》反驳柏克时,潘恩并未看清大革命的恐怖。然而,在后来革命的演变中,潘恩终于看清了。他希望法国革命能像美国革命那样,原则尽管彻底,行动却保持温和,所以他反对处死国王路易十六。但这位开明的君主最终还是被暴民推上了断头台。
据朱学勤介绍:“1793年春相继发生马拉受审案和米兰达诬陷案,潘恩都出庭作证。他在后一案中为米兰达洗冤,与吉伦特派相合;在前一案中当众抖落马拉的隐私,深深激恼雅各宾派。6月,雅各宾派正式执政。潘恩当年的朋友非逃即亡,他本人在1793年宪法中的思想主张被无情删除,他悲叹:‘共和国死了。’同年10月,潘恩的名字上了黑名单。11月25日,罗伯斯庇尔公布取缔外籍议员的法令,潘恩被逐出国民公会。12月28日深夜,潘恩锒铛入狱。”
“1795年7月7日,他出狱后第一次出席国民公会,就单枪匹马地向1795年宪法讨战,他斥责这部宪法放弃普选权,规定对选择权的财产资格限制,是背叛了革命的初衷。他还在议会外散发小册子,鼓动法国人抵制这部宪法。为此,他又一次丢掉了议员职位。”
“潘恩在这个他所颂扬的革命圣地系狱达10个月之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在海峡彼岸,英国政府正在对他和《人权论》进行缺席审判。与雅各宾党人的猜度成反,潘思被英国保守党用歌曲谩骂,骂他是个雅各宾党人。有人编排了一个历史上最可恶者的名单,从凯撒开始,以潘恩结束。缺席审判的结果是:潘恩为非法之人,从此不受法律保护;《人权论》被全部查禁。”
雅各宾派将之视为革命的叛徒囚禁起来,英国的保守党说他是雅各宾党人加以谩骂,英国政府查禁了他为大革命辩护的《人权论》。这就是叛徒的下场,美国独立战争时,他反叛的是自己的祖国;法国大革命时,他反抗的是法国的专制王权;大革命成功后,他反抗的是新的专制。但与他的论敌柏克一样,每一次反叛都是为了忠于自由,捍卫自由。自由是他反叛的初衷和终极理想。从当年《人权论》与《法国大革命论》叱咤风云的对决到潘恩的锒铛入狱,潘恩彻底败给了他的论敌柏克。
明明追求的是民主
最后却走向了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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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柏克预言了拿破仑的出现,潘恩会喜欢这位极权领袖吗?
“潘恩出狱后,拿破仑曾访问过他。1797年秋天拿破仑告诉潘恩,在他的枕下总有一本《人权论》,每晚睡前必读。他也曾宴请过潘恩。席间他说:"世界上每一座城市都应为潘恩树立起一座金质雕像"。但在执政后,他与潘思的关系迅速冷却下来,因为潘恩厌弃一切类型的个人独裁和残忍行为,拒绝与他合作。”
毕生追求自由、捍卫自由的潘恩又怎么会喜欢自由的死敌——极权呢?富兰克林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可对潘恩来说,他的祖国英国没有自由,法国没有自由,他为之奋斗的法国大革命依然没有自由。他参与缔造的自由美国呢?
1793年,潘恩在狱中还在坚持写《理性时代》来表达宗教信仰自由的主张。他在扉页上赫然写道:“我一向极力主张人人有保持意见的权利,不管他的意见如何与我不同。凡是否认别人有这种权利的人,会使他自己成为现有意见的奴隶,因为他排除了改变意见的权利。”
可是当时的美国人可没有这么宽容。1802年,潘恩回到他的精神故乡——美国,他的《理性时代》引起了公愤。“联邦党人群起反对他的到来,说他是个无神论者,还把他和杰弗逊并称为一对‘汤姆’。萨缪尔·亚当斯以新英格兰全体人民的名义恳求他不要再扰乱人心……邻居围攻他,连马车也不让他坐。他不得不徒步行走,可来往车辆又故意溅他一身臭泥。人们总不相信他这个鳃夫能耐住寂寞,于是诬告他与女房东有暧昧关系。甚至只差一点儿,他就被第三次取消国籍:在他临死前三年,有个地方官剥夺他的选举权,说他是外国人。他最后几年成了美国社会里现成的攻击靶子。教士们以潘恩的遭遇吓唬会众,收拢人心;母亲使淘气的孩子就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说一句‘魔鬼和潘恩来了!’1804年圣诞节之夜,有人干脆向他开了一枪,枪口离他10英尺。临终前一年,他的头发象鸟的羽毛,却没人到城里为他请个理发师来,虽然离城不过1.5英里。”
潘恩曾说自己没有祖国,是世界公民。1809年6月8日,这名世界公民在孤苦无告中含愤死去。送葬队伍只有六人,其中还有两名黑人。据他的法国房东波纳弗尔太太回忆,下葬时的萧条场面让人揪心:“当棺木落地,墓土撤上时,我站在墓穴的东端,让我的小儿子站在西端。环顾周围寥寥的旁观者,我说:‘啊,潘恩先生,我的儿子站在那儿,代表美国向您致谢。而我,则代表全体法兰西人民!’”
“莽莽旷野,只有一妇一孺在代表美法两国向这位合众国的取名人和《人权宣言》的起草者致哀——日后想起,美法两国必定觉得这是它们百年难洗的共同耻辱。”朱学勤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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