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殇李思侠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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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侠,女,1963年7月出生,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人,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
李思侠也是双喜村第一个走出山村的大学生。
大学生、国企、女工程师,本该前途光明晚年安康,却在2018年退休后,身陷牢狱之灾。
这一场命运颠簸的残酷翻转,始于2008年。
2008年,两家石料加工厂,入驻双喜村。
由于运送石料的卡车损坏了村道、还污染了当地的耕地和环境,于是村民决定维权讨要说法,可村民文化水平有限、对于法律和维权事宜,知之甚少。
于是,他们找到了李思侠。
出于对老家的关心,李思侠决定参与举报这个污染案,和当地村民一起,开启了与石料厂将近十年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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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陕西省环保厅介入核查,方才关闭了李思侠和村民们举报非法开采近十年的石料场。
同年8月20日,石泉县新上任了一位政法委书记,8月27日,石泉县公安局传唤了李思侠。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在西安市自己常住的小区被警方带走。当日,李思侠因寻衅滋事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3天后,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个月后,双喜村另两位村民张海成、魏智波也被抓,涉案罪名和李思侠一样:
寻衅滋事。
2019年3月19日,石泉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李思侠两年六个月。
石泉县公检法,以“清除2019年首起黑恶势力”大肆高调宣传。
一个国企退休的女工程师,变成了“环保卫士”,最后却在举报维权的过程中,变成了“黑恶势力”。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
从2013年开始,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上访举报等方式,不断反映当地石料厂无证开采,损坏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场索赔。
——就这,就算是“黑恶势力”,涉嫌寻衅滋事了?
石料厂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之处,环保卫士反倒成了黑恶势力。
“不解决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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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石泉县法院的判决,李思侠不服,提起上诉。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20年6月16日,合议庭认真研判此事后,决定对李思侠取保候审。
2020年7月28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
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自此,距离李思侠被石泉县公安局刑拘羁押,已经过去了整整21个月。
4
在石台县公安局刑拘羁押李思侠,石泉县法院判决李思侠寻衅滋事,石泉县公检法高调宣扬“李思侠黑恶势力”被打掉以后。
2019年11月,人民日报曾撰文点评李思侠事件:
《村民发帖举报污染被抓 法律宜为维权留容错空间》
石料场的开设,本身就存在违法问题,既然它对当地造成了污染并且压坏了道路,那么就是石料场违法在先,村民自发维权在后。
发帖、举报等本是公民正常的维权手段,本身也是维护自身利益,属于民法意义上的“自力救助”。
无论从主观恶意还是社会危害性来说,三被告的行为都不符合“两高”对上述“寻衅滋事罪”的解释。
公民的维权行为当然应该在理性、合法的框架内,但也不该让公民的维权行为动辄得咎、尤其是动辄上“刑”。
相对于起诉村民,关闭违法污染的石料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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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李思侠申请242万元国家赔偿,已被当地法院受理。同样被当地法院受理了国家赔偿的,还有李思侠案的另一名当事人。
李思侠提出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42万余元。
环保卫士维权,最终被以寻衅滋事罪名,羁押21个月;
当地公检法高调宣传,成功打掉当地“首起涉恶势力”头目李思侠。
55岁退休,国企工程师的退休金也不少,李思侠人在西安,为什么非要趟这一趟浑水,管自己老家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的事?
李思侠自述:
【老家山清水秀,而无证采石的奸商和地方官员勾结,霸占毁坏村道、非法开采近十年,给村民生命和生活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也严重阻碍着双喜村的致富和发展,然而却无人敢监管。我在90岁老母亲土地被毁多年、众多村民苦不堪言却喊冤无门的情况下多次向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插一句题外话,陕西这个地方,关于“环保和开采”的故事,一直就很多。
一个榆林千亿矿权案,把6个高官拉下了马。
一个秦岭别墅事件,中Y6次下达拆除通知,地方都不为所动,直到贪污受贿7.17亿的陕西原省委书记赵正永落马,秦岭别墅事件,才迎来大结局。
所以,李思侠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公平与正义被践踏、法治文明的瑕疵与官僚主义的野蛮相冲击的悲剧。
最后,还想说一句。
假如李思侠的赔偿申请官司打赢了,那么这242万的赔偿款,应该由事件中失职渎职者、作恶行凶者来共同赔付。
不要每次屎尿拉在了裤裆里,最后都用纳税人的钱来擦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