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8000万 判刑15年 获得从轻处罚的姜志刚主动投案后检举揭发了哪些人?
10月23日,衡水中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令人玩味的是,对姜志刚的判决书中,还特意提到:法院认为,被告人姜志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姜志刚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并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这也是人们从官方渠道第一次得知,姜志刚是主动投案自首的。且投案后,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都被查证属实。
这就激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心,姜志刚投案自首后,检举揭发的到底都是哪些人?
为此,笔者结合姜志刚官宣落马的时间(2023年3月17日),特意查了一下宁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2023年4月至2024年7月(8、9、10月份均没有被查对象)被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数和名单。
发现自姜志刚被查至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总共发布了10名区管干部(地厅级)。
按时间早晚为序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宏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效恩,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朱洪军,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原副书记、自治区监委原副主任殷学儒,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赵晓东,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戈,自治区纪委原常委、监委原委员刘启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清伟,自治区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刘守保。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审查调查专栏“其他干部”名单中,涉及银川市的官员分别是银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处级干部刘鹏,银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刚,银川市档案馆(地方志研究室)馆长(主任)项红媛。
另,通过检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现姜志刚被查后,宁夏并无被查的副部级以上官员。
也就是说,姜志刚主动投案后,经他揭发被查的人应该都在上述被查人员中间。
具体是谁,这里不再做深入的探究。想要表达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姜志刚这个从北京到宁夏,有着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和地方组织部门任职经历的人主动投案。
是他之前背靠的大树被查了,还是下属被查了。抑或是在职时干了太多见不得光的事暴漏了?
也许,我们只能从他被查以后处分通报的措辞上找找答案。或者,从后续被查相关案件里间接地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不管怎么说,姜志刚为他之前做的所有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还是付出了代价。今年已然64岁的姜志刚,服刑期满,也是将近80岁的人了。
到那时,人们也许忘了那个叫做姜志刚的人,看到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着特殊经历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