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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联动”绘就平安善治新“枫”景——秦安县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依法化解

秦安县公安局 秦安公安
2024-10-06

“四数联动”绘就平安善治新“枫”景

——秦安县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依法化解

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群众各类诉求,让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今年以来,秦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掌握矛盾风险“底数”、探索问题化解“招数”、形成长效管控“路数”、夯实基层治理“基数”的“四数联动”工作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依法化解。

掌握矛盾风险“底数”

“最近有没有发现邻里纠纷或婚姻家庭不和睦的!”7月19日,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强强联合网格员在兴国镇大城社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时,向乘凉的群众问道。

“好着呢,有发现吵架的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你。”一名乘凉的群众向张强强说道。

据了解,秦安县重点围绕征地拆迁、民工讨薪、涉法涉诉等群体性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债务纠纷等以往不被重视的个体矛盾,坚持“小事每天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信息反馈机制。

与此同时,对近年社情、警情进行逐一核查,对同一纠纷多次报警的形成线索台账,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开展见面核查。开展“一村一警(辅警)”活动,派出干警214人分别联系各行政村,以驻村干警身份参与和指导村内矛盾纠纷排查。

探索问题化解“招数”

“你们说得有理,调得有据,我同意调解。”5月15日,经过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镇村综治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兴国镇某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据悉,胡某某与高某系邻居,二人因门前道路通行产生积怨,后来双方又因胡某某安装下水管道经过高某宅基地而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高某构成轻伤二级。

虽然胡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但是考虑到案发后胡某某存在自首情形,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其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而且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介绍,今年以来,秦安县通过发挥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检察院、派出所等政法力量下沉基层,探索打造“流动办公点”模式,把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政法干部作风从“被动”变“主动”,由“上访”变“下访”。

形成长效管控“路数”

前不久,秦安县公安局叶堡派出所副所长张红强在对一起家庭矛盾进行回访时发现,宋某因家庭琐事又与儿媳发生争吵。

张红强了解情况后,分别听取了两人的诉求,寻找矛盾根源症结,并从法理、情理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入手,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指出双方问题原因进行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都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予以改正。

“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中心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在纠纷调解后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情况,督促责任方如约履行协议,掌握有无新诉求、矛盾是否反弹等情况,巩固调解处置成果。”秦安县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夯实基层治理“基数”

秦安县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准确掌握辖区社会矛盾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备案,提前评估事态情况,全面深入排查,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按照“一区一警”模式,配齐配全专职社区(驻村)民警,充分发挥派出所警务室前沿阵地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向前推移,确保社区(驻村)民警有精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来源|甘肃法治报编辑|秦安公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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