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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1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发布,事关每位家长

2017-06-14 今日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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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忻州市教育局获悉,忻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其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学校的办学规模班容量、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规定都做了详细介绍。家长们,一定要仔细阅读。

一、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1.严格核定学校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师资、校舍、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认真核定2017年所辖各小学、初中学校的规模轨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以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下达当年招生计划。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城镇超过6规制的完全小学、超过12规制或2000人的初中学校,要减少招生计划,三年内达到小学6规制、初中12规制或2000人以下,消除超大规模、超大班额学校。

各县(市、区)要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就读,所有小学毕业生能够就近升入公办初中学校学习。保持各学校规模轨制的相对稳定,严格控制班容量。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及早规划,提前部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2.合理划定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近年来城镇化发展人口居住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校际均衡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状况、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适度科学调整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确保所划服务区覆盖到每一个居民小学、服务到每一个适龄学生。片区划分时,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划定。服务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宜出现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学区的情况。要统筹安排已进行“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学校。服务区划分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制定,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3.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

4.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在本地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纳入到区域教育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当地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本地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收就读的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在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5.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已制定的本县《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方案》,积极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设有特教辅读班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特教学校要搞好招生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6.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教师个人招生以及招生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扰乱中小学招生及办学秩序的违规行为。民办学校超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7、严格控制班容量,全面实行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容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即小学每班控制在45 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以内。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特长班等,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均衡编班的具体办法,各小学、初中学校均衡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备情况开学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严格学籍注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新生注册,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小学、初中各学校在每年8月10日前按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统一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对于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予注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生工作时间及程序

1、7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小学和初中学生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并将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8月15日前,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8月25-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9月15日18:00关闭中小学学籍注册系统。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已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组,对全市小学、初中学校新生入学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宏观管理、协调服务和行政监督,依法保障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由局长(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严肃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严格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都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加大学校违规招生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顶风违规、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学校,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舆论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重大民生工程,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大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政策、实施办法和违规查处的规定,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纸条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要密切联系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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