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23年9月26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丰县“秋菊”为啥不愿意打官司?

观潮君的☞ 雨中红莲 2019-08-12


 作者:爱咖啡的叔叔 来源:融媒天下 据码字工匠老詹 


这几天,江苏徐州丰县女教师李秀娟发布“绝笔信”事件引起舆论关注。李秀娟称,自己女儿嘉嘉被同学无意伤害后,导致一只眼睛失明,自己申诉无门,反遭不公正对待,被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拘留,致使情绪抑郁,打算携丈夫一同自杀。


李秀娟夫妇当然没有死,但这封“绝笔信”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8月5日, 徐州市信访局官网回复称,丰县教育局曾两度针对李秀娟提起的信访“嘉嘉眼睛被甩伤”事件做出处理意见,但李秀娟一次拒绝签字,一次签收不满意,且李秀娟一直未按规定向丰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因此,丰县教育局在相关回复文件中建议李秀娟走“司法途径”。


不但丰县教育局在相关回复文件中建议李秀娟“走司法途径”,在咖叔所在的几个微信群里,一些中央机关单位的朋友们也对李秀娟的行为大惑不解:是啊,她为啥不走“司法途径”呢?像当年那位不怕打官司而最终获胜的秋菊一样。



对于坚持不懈通过上访“解决问题”而坚持不走“司法途径”,李秀娟是这么解释的:因为证据还没有固定,律师不建议走司法途径。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观点,人都是理性的,人的行为具有理性经济人特征,李秀娟选择多次到丰县教育局和县信访局、徐州市信访局、江苏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而不是起诉打官司,显然经过了理性计算:上访比打官司更容易解决问题,是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选择。而打官司不仅耗时耗力耗财,即使最后打赢了,到了执行环节,也是个大问题。


其实,对于中国司法尤其是基层司法状况稍有点常识,面对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选择打官司。


咖叔有位中学老同学,前些年做装修装饰工程,很是赚了些钱,但近年接了一个政府工程,完工后却几年都要不回工程款,有一年春节哭丧着脸来找我,说请我从媒体曝光角度想想办法,我听他介绍了情况,不禁勃然大怒,这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事情,给政府干了活,却拿不到工钱,为啥不打官司呢?


同学一听我说打官司,小脸立马绿了,说千万不敢跟政府打官司。一是告政府即使赢了,也绝对执行不了;二是,他和他的公司还要在当地讨生活,得罪了地方政府,以后的日子咋过?


我一听,也怂了,立马作罢。后来通过媒体“操作”,帮同学从地方政府手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拿回了他应得的一部分工程款。


回到本文开头,那些建议李秀娟打官司,或质疑李秀娟为何不愿意打官司而不停上访的人,大都是不了解基层实际,而认为司法是万能的。


咖叔的观点是,既然法律赋予了在解决自己的问题时,公民可以打官司,也可以上访,既然法律赋予了公民选择权,那么公民就有权选择打官司,也有权选择上访。


从理性经济人选择角度,相比于可能耗时耗力、结果并不确定的漫长司法程序,信访,相对之下则在施压上“经济有效”,一般对上访人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二十多年前,张艺谋和巩俐的代表电影作品之一《秋菊打官司》,曾引起轰动。那时候,打官司还比较单纯,秋菊追求的理念也相对简单:就是想讨个说法。


那还是个理想年代。


秋菊家要建一个辣子楼,村长不让,因为上头文件在这里,按文件办事,这是现代秩序,是法律文明。但是秋菊的男人不干,骂村长“下辈子断子绝孙,抱一窝母鸡。”村长一生气,踢伤了此人的“命根子”,这又是乡土社会的经典作为了。


而且到最后,这两套体系的冲突,到了极其尴尬的地步。


村长不计前嫌,半夜抬难产的秋菊去生孩子,还是大雪天的!如果没有村长,秋菊可能就死了,儿子也可能没有了。


秋菊感谢村长,要村长来喝满月酒,谁知在喜乐的热闹气氛中,村长却被抓走了!因为,按法律程序,村长踢伤她男人,构成了犯罪,要坐牢。


然后,影片以秋菊的尴尬结束了。


眼下这位江苏“秋菊”李秀娟的尴尬在于,互联网时代,她想要通过上访解决她女儿受到伤害的问题,在上访没有达到目的而她和她丈夫都受到了当地压力,她希望把事情闹大来给当地政府施压,于是制造“绝笔信”,果然引起舆论的极大关注,也给当地带来了无穷的压力,这个初步目的已经达到,然而,这个行动也是个双刃剑,也将她的一举一动暴露在公共舆论下,接受公众最严苛的检测。如果她在这个过程中有瑕疵,也将毫无疑问被放大。


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完美受害人”,让我们对她的选择予以充分的尊重吧。


同样,我们将拭目以待,坐等江苏关于此事的最后结论。


做号不易,打赏随意

请点击

感谢每位打赏的朋友



长按二维码关注

观潮君的

雨中红莲

ID:yuzhli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