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强化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和集成化办理,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机制,实现资金直达企业;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以政策落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总体目标。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快速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2023年3月底前,建立完善的“1+2+3+N”(1个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各地、各部门要梳理各级各类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一批惠企政策,形成名单类(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条件类(惠企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政策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比对分析,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暂时难以数据化类三类政策清单,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平台建设。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推动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建设,实现与各级、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省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尽快上线。政策执行部门对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资源部门和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原则上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未明确禁止的,数据资源部门不得拒绝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数据管理部门要将各类数据进行归集,根据政策执行部门提供的业务规则,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再造业务流程。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将“企业先报、政府再审”的被动服务模式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情况进行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编制办事指南。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现惠企服务精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免申即享改革实际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要主动与数据管理部门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数据管理部门要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全部纳入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签名、证照、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财政部门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探索建立适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纪律监察制度,审计部门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强化监督,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过程合规、合法、高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审计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数据资源部门,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政策梳理组、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的平台建设组、省财政厅牵头的资金监管组,建立常态化对接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问效。各地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方案,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评估,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免申即享改革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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