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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国别】伊斯兰教与文莱政治发展

海国图智001 海国图智研究院 2021-02-07

SOUTHEAST ASIA INSIGHT |《东南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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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UME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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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莱君主制王朝统治历史悠久,其在独立后效仿英国宪政制度实行君主立宪制。但究其根本,文莱君主立宪制有着极其浓厚的传统王朝色彩,文莱政治发展历程刻上了传统王朝政治的烙印。同时伊斯兰教的影响在文莱政治发展中有着明显的体现。简言之,文莱政治的发展与伊斯兰教有重要关联。考究文莱政治发展,研究其与伊斯兰教的关联,对理解当今文莱政治有深刻要义。

 


一. 文莱传统政治始源与变化历程

在公元4世纪左右,文莱开始出现了摩拉拔摩王国,在5世纪初期,马来君主制就已经在文莱确立其统治地位。9世纪中叶门答腊室利佛逝帝国征服了文莱,历经一个多世纪直至10世纪末文莱才恢复主权独立。在王国统治下的文莱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力强盛,疆域辽阔,经济生产可观,与中国和阿拉伯地区来往亲密。基于王国统治的历史背景,文莱政体为君主制,国王在国家统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国王的统治权力涉及国家的方方面面,在国家中属于完全执掌政权的唯一领袖。在文莱国家发展历史中,虽与世界很多国家有独立和平的友好往来,例如与中国在南北朝隋朝以及唐宋时期均进行了友好访问,与阿拉伯国家亦保持正常的往来关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文莱历史上的主权不是很稳定(如果套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后的主权概念来看),而是被征服被占领或者依附于其他国家。14世纪末,爪哇的麻喏巴歇帝国占领了文莱,使文莱成为了其附属国,但随后文莱摆脱了麻喏巴歇帝国的控制。15世纪初,马六甲王国兴起,文莱曾依附该王国,不久恢复独立。14世纪末随着伊斯兰教传入文莱,文莱国王皈依伊斯兰教,改制苏丹国。


在中国元末明初时期,渤泥国苏丹马合谟沙和福建移民黄森屏率领的华人势力联合组建而成新的文莱国,文莱王室因而奉黄森屏为始祖之一。苏丹制在文莱君主制的体制中形成了极大的助推力,改制苏丹国后的文莱在14世纪至16世纪国力强盛,国土一度包括菲律宾南部以及砂拉越和沙巴。文莱政治发展转入苏丹式的君主制政体,政局趋于稳定,逐渐形成文莱独特的政治文化。


但彼时世界局势开始出现明显转变,从16世纪中叶开始,随着地理大发现中新航路的开辟,世界殖民主义的扩张,地处优越位置、资源丰富、国力较为强盛的文莱被早期殖民扩张的欧洲列强入侵,如最早进行航海地理大发现的葡萄牙、西班牙,以及后起之秀海上马车夫荷兰、日不落帝国英国。欧洲列强的入侵尤以英国最强势猛烈,对文莱的侵占最为长久。1888年9月17日英国与文莱签订《英国文莱条约》使文莱成为英国的保护国,但实质上文莱沦为英国的殖民地。条约规定英国握有苏丹王位继承决定权和外交权,也拥有派驻扎官掌管文莱的一切政务的权力,这对长期奉行君主制的文莱来说是一个强烈的打击,文莱的一切内政、外交和国防大权旁落到英国。列强的入侵给文莱带来了巨大冲击,尤其是政治体制上的打击,让文莱传统政治体制走上了末路,开始谋求新的转变。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伴随着文莱民族民主运动的逐渐兴起,文莱出现了第一批政党,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并且在1962年12月8日人民党领导下,文莱人民掀起大规模武装起义,反对加入马来西亚,这些都是文莱国民为了争取独立的国家主权所做的努力,为日后政体建设筑实了根基。

 

二、文莱君主立宪制的产生发展

文莱曾两度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和保护国,被英国控制内政外交等近一个世纪,在努力抗争中文莱于1984年1月1日赢得了完全独立。而文莱独特的政治文化在英国殖民统治中并没有丧失自己的瑰丽色彩,纵使其受到了英国政治理念的影响。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是西方典型的代议制政体,文莱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苏丹为国家元首,全国设内阁、一院制的立法议会和最高法院,分别负责行政、立法和司法事务;各县设县长、地方议会和地方法院。最基层行政单位为村,设村长,由本村居民选举产生。




初看之下文莱的君主立宪制除了设立机构的名称等细微之处与英国君主立宪制有差异以外,好像并没有不一样之处,如同是英国政体在东南亚的翻版。但纵观文莱历史以及结合其具体政策,文莱君主立宪制其实有着其独特的内核,是有别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


英国君主立宪制起源于1688年光荣革命,之所以爆发光荣革命,是因为新兴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对于政权的需求,光荣革命主要是推翻詹姆士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的复辟,是一场非暴力政变。这次政变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新贵族和部分大土地所有者之间所达成的政治妥协。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奠定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础,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移到议会,此后英国正式确立君主立宪制。也就是说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政体中,权力的核心在议会,国王只是一位统而不治的虚君。此外英国的政党制度也独具特色,辉格党与托利党形成于光荣革命政变前,在议会掌控大权,实行君主立宪制后,两党交替执政,后来其政党变化经历三大阶段,分别是辉格党与托利党先后执政时期、保守党与自由党轮流执政时期、两党制逐步完备。政党的发展也推动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与之相辅相成。


而反观文莱的君主立宪制政体,是从属英国殖民统治的后期效仿英国逐步建立起来的具有其历史独特性的政体,即文莱传统王朝皇帝始终主掌国家大权的政治文化,也是其君主立宪制不彻底的一大表现,有别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最大不同。英国在殖民文莱时期,不仅进行商品输出、资本输出,同时也有强势的政治文化输出,英国企图把文莱变成其在东南亚有力的“臂膀”。但文莱自身政治传统生命力顽强,在此前的君主专制统治中,文莱当地也形成了庞大的权贵势力,他们为了利益联合起来,这股力量是轻易撼动不了的,文莱人民的凝聚力也很高,因此英国的谋划受到一定的牵制,其计划并没有完全地实现。此外文莱在被殖民统治期间,也兴起了民族民主运动,在民族民主运动的推动下,文莱的第一个政党—文莱人民党于1956年8月成立,并且得以发扬壮大。人民党并不是传统的精致的利己主义政党,相反的,它是一个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产意识浓厚的政党。相似于中国的共产党,它的诞生向英国的殖民统治提出严峻的挑战。文莱的人民党做出了捍卫本国利益的斗争,因而很大程度上文莱的君主立宪制得以保留着其政治文化内涵,没有完全接受英国政治文化的内核渗透。


文莱向来实行君主制,早期未被殖民统治时期便奉行君主专制政体,君主有极大的权力,完全掌权,国家因此集权规划而繁荣。即使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实行君主立宪制,文莱君主制的发展仍未出离文莱的传统。这一点在文莱宪法里得到显著地体现。文莱于1959年颁布了其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宪法规定,苏丹为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全部国家权力。在君主权力这一点上文莱苏丹完全区别于英国统而不治的虚君,文莱苏丹掌握国家全部权力。第一部宪法指向性其实非常明确,并没有涉及过多的人民权利的界定,体现其实质就是保护苏丹以及文莱传统的特权阶层权益的一种手段。独立后的文莱修改了此前的宪法,增添了新的内涵与要义。新宪法规定,文莱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政权机构由苏丹、内阁、枢密院、立法会议、宗教委员会、王位继承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司法机构和各县区政府组成。苏丹是国家元首、内阁首相、军队统帅、枢密院与王位继承委员会主席。内阁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构,由首相、国防部长、外交部长、文化青年体育部长和财政大臣、律政交通部长、教育卫生部长和建设发展部长等组成。而文莱独立后现任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担任国家元首,并兼任首相和国防大臣。


新宪法的本质其实并没有多大改变,其实质依旧是维护苏丹的统治大权,维护文莱特权阶层的权力,尤其是苏丹家族的特权地位。苏丹在法律规定上享有立法、司法、行政等大权,与其它国家机构是统率与被统率的关系。苏丹拥有的强大权力使其可以发展壮大其家族在政坛的势力,尤其是苏丹拥有的任免权,使其可以在重要职位安插自己家族的人员。总而言之,苏丹集国家权力于一身,成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这就使得文莱的君主立宪制根本不同于东南亚其它国家如泰国和马来西亚那样的现代立宪君主制国家,而是具备其独特的政治色彩,是一个完全由君主掌权的国家,这也是文莱区别于西方世界的君主立宪制不同的地方。


文莱君主立宪制保留着其传统政治文化特色即苏丹权力至高无上,同时文莱的君主立宪制在现代也是不断发展着的。文莱政党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出于维护国家利益,争取民族解放民族独立的鲜明的爱国意识,文莱人民成立了人民党,并且在民族独立解放期间做出了贡献。政党制度在君主制的国家向来被君主所防备和忌惮,政党势力在君主眼里是企图与其争权夺利的工具,在文莱同样也不例外。文莱政党自诞生起,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曾被文莱苏丹所忌惮、限制,尤其是人民党在第一部宪法颁布后表示不满与批判的态度后,苏丹加大了对政党的限制打压。由此可见,政党的发展是不易的,受到多方条件的制约,苏丹政体毋庸置疑的是决定政党是否会合理存在的先决条件。可以说,文莱苏丹原则上不反对政党的存在,允许政党注册就是例证,但是政党的言论与行为要符合苏丹的要求,要在苏丹允许范围之内,不会威胁到苏丹政权,反而要促进政治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文莱政党发展到现在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在苏丹统治与政党的通力协作下,文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国民总体上是富裕而幸福的。


在文莱君主立宪制政体发展中有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即大力推行“马来化、伊斯兰化和君主制”。文莱的人口中大部分是马来人,马来人是文莱的主体民族 , 是文莱君主统治的重要基础。其他民族在文莱只占据了少部分,文莱苏丹致力于通过维护马来人在政治上的特权地位以达到巩固王室统治的目的。苏丹重点提高马来人的社会地位,获得马来人的支持,同时大力宣传伊斯兰教,团结社会,支持君主制,大力宣传君主制是文莱主权、独立、民主的最佳政体。当然,社会上有部分声音认为君主制是过时的政体,对其有着不满,为削弱这种不满的声音,文莱在确保苏丹专制权力的前提下,实行一定的自由化政策,如宗教信仰自由、经济自由、政治自由。种种措施都促进了文莱君主制政体的稳固发展。


事实上,文莱传统君主专制政体在现代文莱社会获得了合法性,人民对这个政权是认同、支持、服从的。正是其漫长的君主制传统,处于保护国时期仍维持了名义上的君主制,苏丹的个人魅力受到强化,文莱政治文化的独特性以及政府做出了绩效,经济发展,人均收入位居亚洲前列,社会福利优越,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种种迹象表明,文莱君主制是良性发展的,虽然为君主专制,但是能够促进国家繁荣富强,就是文莱政体存在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三、浅析伊斯兰教与文莱政治变迁的关联

文莱长期实行君主制,随着14世纪伊斯兰教传入文莱,文莱改制苏丹国。伊斯兰教在文莱政治文化形成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文莱政治变迁过程中有着缓和促进的效能,尤其在培育国民信仰和国民文化风俗上面,举足轻重。文莱早期与阿拉伯国家往来密切,伊斯兰教由此传入文莱。伊斯兰教发源于中东地区,其本质上是一个爱好和平、反对暴力的宗教。伊斯兰教蕴含丰富的思想内涵,概括来说有三点: 其一,伊斯兰教爱好、追求和平,讨厌、反对战争;其二,伊斯兰教讲究“中道”,避免过分与极端之道,谋求有争议的二者之间的中和;其三,伊斯兰教告诫穆斯林应该积极奋斗,修身养性。伊斯兰教之所以被尊崇为文莱的国教,正是由于伊斯兰的上述三个特性。文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构成复杂,以马来人为主要民族,马来人占据人口大部分达65.8%。此外文莱人民多信仰伊斯兰教,苏丹统治多民族的文莱,需要借助伊斯兰教的力量,而崇尚和平反对战争的伊斯兰教的这一要义能够很好地帮助苏丹教育信仰伊斯兰教的国民平心静气,支持苏丹政权统治,进而苏丹政权可以和平地推进它的统治而不用靠暴力战争的手段,因而文莱政治发展较为和谐,并没有很多流血恐怖事件爆发,政局较为稳定。伊斯兰教谋求中道的理念也频繁被苏丹强调,文莱政治发展中较少发生比较激烈的冲突,政党即使反对苏丹某些维护特权阶层的行为,也不会爆发激烈的抗议等极端反政府行为。同时苏丹也并非采取过分、不妥协的政治手段推行统治,而是及时调整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听取人民合理诉求,从而使问题得到缓解,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其政权稳固统治有效的目的。这都有赖于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对文莱国民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温和中道的国民性格。此外文莱政治经济的发展也有赖于伊斯兰教积极奋斗思想对国民的熏陶。文莱国民在这一思想的浸淫中养成了奋斗的个性,勤勤恳恳在苏丹政策的指导下进行生产活动,在苏丹营造的稳定的社会环境下生活激发了国民创造力,文莱经济在独立后的短时期里得到快速的增长,人均收入位居亚洲前列,被称为东南亚小强国。由此不难看出,文莱的发展与伊斯兰教的确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正是如此,文莱苏丹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提出严格维护伊斯兰教义,重点在于发挥伊斯兰教对国民的重要作用,维护其纯洁性,同时亦是在推进文莱政治的持续发展。

 

四、结 语

文莱独特的政治文化在其君主制发展中展现的淋漓尽致,伊斯兰教在文莱政体发展中被吸收了有益内核来助推君主制的合理发展,使文莱国民有一致的核心价值理念,文莱政体在现代文莱社会存在有其合理性,纵观文莱君主制的发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与特殊性。

 


本文作者:陆秋玲,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领域:伊斯兰国家政治发展,文莱国别研究,东南亚地缘政治研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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