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党政机关和
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
改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8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稳妥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审核批复省直部门和各市的改革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改革方案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现将联合工作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王 华(省政府秘书长)
刘永巨(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惠新安(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维寅(省编办主任)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文新三(省财政厅巡视员)
韩金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袭 燕(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张 斌(省国资委主任)
张忠明(省机关事务局局长)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联合工作组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魏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联合工作组成员调整事宜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提出,报联合工作组领导同志批准。
联合工作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