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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农村调查——传统婚姻模式解体

2017-02-23 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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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华

来源:凤凰网大学问


1

引子:湖北大治农村调查,农村婚姻中的两套逻辑


在大冶农村调查时,每个人都忧心忡忡,担心以后农村里离婚的会越来越多。当了十五年妇女主任的汪丽玲说,婚姻法应该修改,不能随便就把婚给离了,应该让大队做工作,说不定就做通了,家庭就维持了。


农村婚姻中有两套逻辑,一是归属的逻辑,二是爱情的逻辑。汪主任及她的乡亲们的思维,显然还是在维持家庭婚姻、嫁鸡随鸡的归属逻辑中思考问题,而现在的农村年轻男女早已迈过了这一步,在一个全新的爱情视域里体验和实践婚姻。



2

大妈诉说:离婚故事已从离奇变成稀松平常


大冶茶村明家巷小组的何翠竹,当任十几年小组长,已经六十岁了。她比较说,“在我前辈的时候,女的在外边‘风流’,会说闲话,姑娘不准粗嘴,规规矩矩。”她说现在女的动不动就到外边搞钱,一感情不好,老公又没有钱,就离婚了。


她年轻的那个时候,公婆那样对她那样不好,把她打得死去活来,她都没有离婚。她感叹现在的政策对妇女太仁慈、太松弛了。汪主任说离婚故事以前看起来离奇,实际已经很稀松平常了。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和离婚都已经是个人的事情了,与其他人无关。


何翠竹、汪主任那一辈人与年轻一辈人,对婚姻、家庭的态度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简单的来说,就是从打死都不离婚,到一吵一闹就离婚;婚姻从以前会牵扯到娘家、婆家以及宗族房头,到现在变成纯粹私人的事情,与他人毫无瓜葛。说明在这两代人之间,婚姻本身的内在逻辑已经发生了更迭。


3

农村婚姻仪式中娘家和婆家的角色扮演


农村婚姻较以前,在形式上可能有变化,也可能无变化,但在内在逻辑上已经发生了质变。


爱情的婚姻是不需要仪式的,只需要表达爱情的举动。这多半因人而异,比如下跪,比如亲吻,比如新郎回忆谈恋爱过程中感人至深、但又出乎新娘意外的故事或细节,从而让新娘掉感动的眼泪,比如各种希奇古怪的闹洞房的花样,等等。



传统的婚姻仪式却承载着诸多的功能和意义。仪式的表演者决不仅仅是男女双方,或者更可以说,男女双方仅仅是被摆弄的“木偶”,他们远不是仪式的中心,甚至在场与不在场,仪式都可以照样举行下去(如冥婚)。


仪式中重要的是其他的人,一方是娘家,必须有人来送新娘,在仪式中的地位最高。这个形象有两个作用,一是与亲家正式见面,算是两姓正式结为亲戚;二是送女儿到婆家,这一行为关系到本家族女儿在亲家家族以后的地位与立足问题。


另一方是婆家的家族(亲房),是与娘家对等方。婆家是仪式的操办者,每一个步骤都由这一方来把握。陪“上客大爷”的婆家人,必须是本家族最长、辈分最高、最为人所尊崇的人,如此才能显示男方家族的“结亲”的诚意,也意味着对女方家族的重视。这一切最后给人的想象是,这个婆家以后会给进门的媳妇一个合适的位置。


婚姻更多的是娘家与婆家的表演,是正式结成“亲家”的仪式,而男女双方在这个连亲的过程中,扮演的仅是中介角色。


仪式中还有个重要的角色,就是宗族的角色,即除男方亲房以外的本族人,也即熟人社会。在大冶,叫做“接房头客”,就是把房头的房头长请过来喝酒,新娘新郎要到这席敬重酒。次日,新郎、新娘还要到每家每户去“倒茶”,意思是将新娘介绍给宗族里的每家每户认识,以后就要一同生活、过日子,希望多多照顾、体谅等。


这些仪式说明,婚姻本不是男女双方的“私事”,而是涉及到多方的“公事”。婚姻仪式建立的是娘家与婆家亲房、宗族的多重关系,年轻男女以后的所有行为只有在这个既定结构中展开;另外一方面,仪式确定了新娘今后人生的归属,要在这个关系网络当中确立自己的位置,扮演自己的角色,方能立足和安身立命。


4

传统婚姻要求女方必须融入婆家社会关系网,不是个人的事


在婚姻仪式之后的日常生活中,娘家、婆家与熟人社会,这三者是一个既定婚姻的限制性条件,是婚姻正常运转的结构。 


娘家在妇女婚姻生活中,起到两个作用,一是支持,二是敦促。支持妇女的家庭生活,支持她在家庭、家族和村落扮演积极的角色。而当妇女在婆家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娘家会很快露面,有时甚至整个娘家宗族出面。说明娘家是女儿在婆家立足、安身的后盾。


所谓的敦促,就是娘家人敦促女儿尽快融入婆家及其宗族,而不是三天两头回娘家,隔三差五跟婆家人吵架。当妇女遇到婚姻问题时,娘家人的姿态是劝和不劝分。娘家人不希望有二嫁女,即便是没有感情的婚姻,能维持则尽量希望维持。



婆家之于妇女是一生的事,是融入与接纳的关系。大冶农村人讲,以前女的找的是人家,现在找的是男人。“人家”不是一个单个的家庭,而是包括亲房、宗族和村落在内的大家庭,是妇女生活与归属的载体。所以找对象的时候,首先是看湾子好不好,然后是看家风、家庭在当地的声誉,男子个人的条件放到了次要位置了。


找了人家,结婚后,妇女就要主动融入、介入到婆家的家族、宗族和村落关系,跟人频繁交往,建立良好关系。妇女一旦融入到一个宗族结构中去之后,妇女婚姻家庭的事,就不再是个人的事,还是婆家、亲房的事。若要想离婚,可能要牵涉很多东西,包括上述关系牵扯及其感情纠葛。


在以前妇女要是有外遇,有跟外边男人、破坏家庭的现象,家族、宗族就会出来管。我们调查的解放前和六七十年代有婚外情的女子,会被宗族房头“关赤条子”。


所以,在以前村落离婚的很少,一方面是因为妇女本身是要归属于宗族房头的,不会随意离婚,她对家庭的认同嵌入对房头、宗族的认同之中,家庭的归属只是对房头归属的一部分。因此,只要房头、宗族归属的存在,家庭是要极力维持的。


在这样一种结构中,遵循的是一种归属的逻辑,背后是妇女要在哪里立足、在哪里最终栖息、在哪里最终获得人生意义的重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妇女就必须走出娘家,寻找一个落脚点,它就是婆家,丈夫的宗族房头、村落,妇女只有得到这三放力量的充分支持,才能最终实现归属,得以安身立命。

   

5

现在女方已无须家族庇护,离婚改嫁并不难,与婆家无关


当婚姻的逻辑转换之后,也就不需要在上述结构中行走了。“若为爱情顾,三者皆可抛”,这就是婚姻的爱情逻辑。


需要撇清的是,并不是说归属逻辑的婚姻没有爱情,爱情只不过是改变了获得婚姻归属的“方式”而已,而没有改变婚姻的内在逻辑。通过爱情联系之后,其余的一切还按照归属的逻辑在运行,且以后家庭的运转和维系都不来自于爱情,而是归属。



到九十年代中后期,特别是2000年以后,爱情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归属的逻辑,这是农村的普遍情况。爱情的婚姻,只需要论及两个人的感受,是两个人的私事,它与娘家、婆家、熟人社会都没过多的关系,至多是见证的角色。当爱情没了之后,婚姻也可能没有维系的纽带了。


正如结婚是个人的事情,离婚同样是个人的事情,娘家、婆家、熟人社会都无权干涉。特别是婆家,一管就可能犯法,而娘家也管不了了,女孩子出走完全可以避开娘家,不需要娘家的庇护,出去打工即可。


而且,在以前是以归属逻辑进入婚姻状态的妇女,也随着社会变革而改变了自己的“信仰”,归属不再神圣,婚姻是可以选择的。因为有了多样性的选择,妇女就不再单一地选择某个家庭、房头作为归属,亦不需要考虑年老之后怎么办,最后的归属在哪里。


但无须考虑归属之后,不管多大年岁都可以离婚改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改嫁至的那个村落是杂姓,不排斥外姓,妇女改嫁可以带了子女,以后的生养死葬靠子女。另一种是没有生育,离婚后改嫁至镇上、城里,不仅能够再成家,找个退休工人,有吃有喝,不愁下半辈子;不然也能够赚钱,自己养活自己。


人在有了多样性选择之后,更多的选择当下的、短期的目标,而放弃了对远虑的思考,这是归属逻辑在婚姻家庭中隐退的原因之一。我们调查到的妇女决绝地离婚案例中,家庭都有子女,妇女仍弃之不顾,说明归属逻辑中子女对母亲归属的确定性,已在爱情中不再需要,子女也不再是家庭维系的纽带。爱情本身的感受是重要的。


6

结语:从家族归属到爱情至上,传统婚姻模式解体


总结起来,归属的逻辑讲究的是妇女的婚姻行为,尊崇最终的目标,按照公共的规则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展开,最终走向早已设定好的归属,以完成人生的意义,在这里婚姻只是手段。在这里,爱情是走向归属的中介之一,归属是目的,爱情没了,归属依旧。


爱情的逻辑,则是指婚姻本身是爱情自然而然的结果,它按照私性的规则在两个人的互动中展开,避免其他人的介入,婚姻作为爱情的载体而存在,爱情不在,婚姻不存。


在归属逻辑中建立的婚姻,为的是更为宏大目标的归属,是超越性的理由,婚姻本身很重要,它规定了归属于何处,一旦建立婚姻,归属就很难变更,婚姻因此也很难变更。


而爱情逻辑的婚姻,则是为了维持既有的爱情,有没有婚姻的形式,本质都差不多,婚姻没有限定作用。


归属逻辑向爱情逻辑的转换,意味着妇女的人生意义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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