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语境下检察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魏晓娜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开展,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整体转隶,检察机关又一次被推向重大改革的当口。中国检察机关在宪法上被定性为法律监督机关,但如何实现法律监督,却是1979 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遗留的一个历史性难题。在新的依法治国语境下,检察机关必须寻找行使法律监督的新的切入点,成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守护者、宪法法律的守护者。为了实现上述职能,必须对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配置进行重大改革。
垂直领导 诉讼职权 监督职权
一、法律监督:一个历史遗留的难题
二、回归法律监督:寻找新的切入点
三、检察机关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守护者
四、检察机关是宪法、法律的守护者
五、功能主义视角下的检察机关组织结构和职权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