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专业普法:债务人没钱,起诉没用?错错错!

杨熠 民法典之家 2022-03-23

摘要: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客户问:“对方没钱,起诉有用吗”“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从法律层面讲,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涉及两个程序,一是诉讼程序,另一个是执行程序。这时候客户可能会产生“万一拿不到钱,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从而放弃诉讼”。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为什么要起诉?

(1)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如果超过3年,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导致债权人败诉的风险。

案例:

(2)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会“哭穷”,转移或是隐瞒财产,给债权人造成确实无法偿还债权的假象。而债权人对此并不了解,唯有委托律师或是通过法院去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以便真实了解债务人是否能够偿还债款。

(3)固定债权,保留证据材料。

债权人由于时间间隔太长,证据材料灭失或是毁损,导致收集证据材料困难。尽早起诉,一方面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可以固定债权,法院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迫使债务人还款。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限制被申请人高消费以及公安布控,债务人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债务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法院查封等措施,从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限制,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只有当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排除。

笔者曾经代理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开庭也未参加,通过我方努力,最终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债务人远在国外,想回家过年,由于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回国,故积极与我方当事人寻求和解,并主动履行了债务。

在此提醒大家:

在得知权益收到侵害后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仍觉得起诉没有作用,从而放弃起诉,当超过诉讼时效后,若再想追回财产,那机会可是微乎其微了。

好文推荐:

1、最高法院: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的处理

2、定金、押金、订金、保证金和违约金——“五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3、借条没写真名,法院:也有效!(庆幸做对了一件事)

4、法院不能冻结的20种账户类型

5、躲开了病毒却躲不开楼脆脆,他们在入住的隔离酒店突然被埋了

6、高院:追缴社保费不适用行政处罚追诉时效(附再审判决全文)

7、【最高院•裁判文书】债务人对催收通知上的签字虽有异议但未申请鉴定,亦未提出相反证据证明系伪造的,应认定催收通知有效

8、最高院:答辩期届满后,如何确定、起算举证期限

9、因一条微信,女研究生获刑一年!你的不经意可能就是犯罪!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2020年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等待您的品鉴↓↓↓

法律人夜读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法律人夜读

中国10万法律人都在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