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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2016-05-15 王翰林 圣经基督教

第十三课 十诫(二)

(第41—54问)

   上一课我们学习了第一到第四条诫命——第一块法版,这一课我们学习第五到第十条诫命——第二块法版。

第41问:第五条诫命是什么? 


答: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关于这条诫命,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3)。这是神在祂所颁布的律法当中唯一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在中国文化中,孝道是伦理道德的首位。在十条诫命当中,我们看到,孝敬父母是第五条。由于前四条首先论到了我们和神的纵向关系,在我们摆正了敬拜的对象、敬拜的形式、敬拜的态度、敬拜的时间后,就来到第二块法版。在第二块法版吩咐我们与人之间的横向关系时,首先就论到我们与父母的关系。这说明在神与人的优先次序上,神是第一位的,人是第二位的。爱父母不能超过爱神,当神的命令与父母的命令有冲突时,最先考虑的应该是神的命令,我们不能为了单单听从父母而不听从神。但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优先次序上,孝敬父母却是第一位,是第一重要的。 
   
    很多人都认为第五条诫命是单指儿女与父母的关系,但是我们从以弗所书六章1-8节 可以知道,这条诫命不仅仅是儿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包含着父母与儿女、长辈与晚辈、晚辈与长辈、主人与仆人、仆人与主人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如此多的相互关系中,我们当如何来尽自己的责任呢?在《基督徒要学100问》第42问就是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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