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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原罪(二) E

2016-04-09 王翰林 圣经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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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本篇内容有将近14000字,由于内容太长,怕大家读起来比较累,内容又太宝贵,因此小编分5篇为大家发送)


第五课  原罪(二)


第14问:众人都有原罪吗?


     答:凡从亚当按常例而生的人,都有原罪。因此,全人类都在亚当里犯了罪,和他一同堕落,陷在愁苦与死亡的光景中。(罗3:23,5:12,6:23,诗31:10)


大纲:

   1、众人都在亚当里与亚当一同犯罪堕落了

   2、每一个人都与亚当犯罪有份

   3、人当为自己的罪负责,不能把罪责归给魔鬼、他人和神

   4、神不为人犯罪负任何责任

   5、原罪使人类陷在愁苦与死亡的光景中


5. 原罪使人类陷在愁苦与死亡的光景中



    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悖逆了神,没有一个是顺从神的,因为罪孽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如此败坏。有人认为通过教化可以改变人,使人不犯罪,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教化充其量只不过改变人的思想,陶冶人的情操,并不能根除罪孽,使人不继续犯罪,我们知道大学生比小学生更会犯罪,有良好教育水平的人一旦犯罪会更阴险,手段也会更高明。文化不能改变人,科学不能改变人,财富更不能改变人,正如耶利米先知所说:“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事实证明:我们人人都是罪人,都有原罪——不顺服神、悖逆神,且与神隔绝,原罪在我们身上使我们全然败坏,我们的思想也被罪污染,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看圣经看不懂,对圣经的理解也带着个人的武断,无法摆脱自我中心的束缚。


    众人都有原罪,我们从父母而来时,罪孽早已在我们里面了。因从父母而来的生命都是从亚当而来的犯罪的生命,随着每一个犯罪的生命越长越大,犯罪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一个智力有障碍的人,犯罪能力比智力正常的人要小得多,人越聪明,犯罪的能力和技术也越高明。另一方面从父母而来的生命都在奔向最终的结局——死亡,我们将来走进地狱,并不是因为我们曾经杀人、偷盗、欺诈等罪行。即使一个人不杀人,不偷盗,是一个公认的道德良好的人,他也要面对死亡和地狱,因为人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这个罪使每一个人完全够资格下地狱,客观上虽然我们还未进入地狱,但实际上我们早已经是地狱之子了。有人说:既然人人都要最终走向地狱,那么就让我们吃喝玩乐吧!因为明天就要死了。他们认为约束自己是死,倒不如给自己一点儿自由放纵情欲而死。他们为满足私欲,就贪污、受贿、欺骗、讹诈等等,做出很多不负责任的事情来。但是,不要忘记:人犯罪不但要下地狱,而且人人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参罗2:6)。多犯罪要多受审判,虽然犯罪不悔改的人最后都要下地狱,但所受的痛苦是有区别的,要按人的所作所为或善或恶承受不同程度的地狱之苦。也就是说,因为人人都有原罪,所以人人都要下地狱,原罪是人下地狱的根本原因。而在地狱中所受痛苦的程度,却是取决于人在世上的行为。从某种意义而言佛教倡导人积德行善,也不是全无功效,如果这样能控制人少行一些恶,虽然不能得救,但将来在地狱中也许会少受一些痛苦。若是如此,传福音给那些非选民也是有功效的,正如彼得所说:“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彼前4:6)。世上的宗教大多都是想在伦理道德上改变人,叫人向善,但是却永远不能使人得救。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惟有主耶稣基督才能拯救我们。


    没有一样罪不给人带来痛苦,犯罪所带来的痛苦是可怕的,罪的苦果是一定要吃的。大卫被神称为是合神心意的人,当他犯了奸淫罪并为此杀人之后,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儿子背叛他,奸污了他的妃嫔,与他犯了同样的罪。人人都要承受自己犯的每样罪所带来的恶果。比如有人喜欢生气,就会因此得气臌。不管我们犯什么样的罪都不会白白的犯,都要为所犯的罪付上代价,并且不但要在世上受罪,死后还要受审判。


    寒冷、炎热、疾病、伤痛都是不好的,都是由罪而来,并不是神创造的,我们知道神并没有造疾病,疾病是不好的,疾病是恶的,是从罪来的,人如果没有罪就没有疾病的痛苦,因为人都是罪人才陷入死亡的光景中。人不但陷在死亡的光景中,也陷在愁苦的光景中,死亡和愁苦都是从罪而来。所以从根本上说,任何不好的事情都是由原罪带来的,因为神所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没有任何一样是恶的,不好的事情都来源于罪,罪又是人自己犯的。人自己犯罪,自己受罪、该死,怪不得别人,也怪不得神,因为在亚当犯罪时,我们在亚当里和他一同犯罪、悖逆神。如果我们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成了悖逆神的人,那么神要我们都下地狱,也是罪有应得。当我们看到了神的圣洁、公义以及我们的悖逆、罪恶时,我们就会说神极其公义,神按照祂的圣洁和公义,如此来对待我们,一点都不过分。就算世上所有的人都下地狱,神也是公义的,下地狱是人类自己的犯罪行为应有的报应,没有一个人可以借口埋怨神。


    任何人,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应该承受犯罪所带来的审判与刑罚,这是神公义的要求。 任何因罪而质问神的人都是亵渎神的,人犯罪与神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神造人原是正直,是人自己误用自由,自己犯罪,自掘坟墓,与神无关。人人都犯了罪,成为罪的奴仆、魔鬼之子,全都被定罪,落在审判之下,人生当中所经历的愁苦都是自己的罪所造成的。


我们看到了原罪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和痛苦,原罪不但使人与神隔绝,又叫我们成为地狱之子、魔鬼的奴隶,并叫我们今世陷在愁苦与死亡的光景当中。诗篇三十一篇10节说:“我的生命为愁苦所消耗,我的年岁为叹息所荒废,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败,我的骨头也枯干。”所以,在此光景中,人人都需要救赎,人人都需要耶稣基督。

〔信仰告白〕第5-6条


    通过以上两课的学习,我明白了基督教关于原罪的基本要道,现在我坚定不移地用心相信,并且口里承认以下的信仰:


    5. 我相信圣经所载:“神造人原是正直,后来他们寻出许多巧计”(传7:29)。也就是说,神起初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了人,并且造男造女,名叫亚当、夏娃,神按着祂的公义赋予他们绝对的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即可择善,也可择恶。但我们的始祖误用这自由意志不顺服神,听从魔鬼择恶弃善,犯了大罪——原罪,成了悖逆神的人,全人被罪污染成为败坏,甚至连神所赐的自由意志也被罪俘虏,成为罪的奴仆,以后只有犯罪的自由,再无行善的自由。又因亚当是人类的代表,所以,全人类都在亚当里和亚当一同犯了那罪,一同堕落了。因此,我们都是在罪孽里生的,都是败坏的罪人,都是该死的,最终也是该灭亡的。


6. 我相信众人在亚当里都犯了罪,都当受咒诅,受永死,然而神这样做,绝非是祂不公义,祂这样做,正显示祂的绝对公义,因“罪的工价乃是死”。为此,全人类灭亡乃是应当的、合理的、毫无怨言的,我们灭亡,完全是咎由自取,是犯罪的结果,与神毫无关系。

思考问题

1. 罪是如何由亚当归算到我们身上的?

2. 我们如何知道亚当是我们立约的代表?

3.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亚当背约的罪上有份吗?为什么?

4. 犯罪的责任应当由谁来负?

5. 罪对我们的今世和将来都有哪些影响?

背诵经文

诗51:5          传7:29          赛64:6

耶13:23         罗2:6           诗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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