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高考生丨请查收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2 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 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 16 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900(含退役军人计划 5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含运动专长计划 10)。
注: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gotorzu.rzpt.cn) 另行通知。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运动专长考生)。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3.特殊专业报名条件
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 173cm—184cm,女生身高 163cm— 174cm。体重=【身高(cm)-110】×0.9 至【身高(cm)-110】× 1.1。相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3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 O 型或 X 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流利,能用英语交流。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 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 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 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 (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 2021年3月1日前)。
第十四条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3月3日-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
2.网上缴费:3月6日 12 点-7 日 24 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120元(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3.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3月5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rzpt12062@163.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3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
1.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试包括文化素质(语文、 数学、英语)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能 力),总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1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
退役军人: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察处理信息能力、 日常应变和对职业素养的认知等常识性问题,总分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4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60%)构成,总分300 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对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赋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身心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运动专长:职业适应性测试(同退役军人),总分200分。 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成绩 2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成绩 80%)构成,总分300分。 第十七条 考试方式 1.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 2.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和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第十八条 准考证发放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栏目”, 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单独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6.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 预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不接受预录取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的退档申请
第二十一条 办理录取手续
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等)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或网上测试系统中签定《诚信承诺书》,确认知晓此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第二十八条 关于免试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gotorzu.rzpt.cn)“单独招生和综 合评价招生栏目”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 写完整,须在3月6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1式2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rzpt12062@163.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成绩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1.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 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 核查理由、联系电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将电子 版扫描件发送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rzvtcjwk@163.com,电话:0633-7987198。 4.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第三十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http://www.rzpt.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otorzu.rzpt.cn/ E-mail: 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邮 编:276826
高考生,加油
我们约定
一起来日职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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