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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籍人员申办赴华签证要求的通知


自即日起,中国驻波兰大使馆对外籍人员申办赴华签证要求调整如下:申请赴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M)、交流访问(F)、入境工作(Z)类签证人员,可按疫情前签证申办要求提供中国国内合作方或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或工作许可通知等必要申请材料,申办相应赴华签证,无需再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PU)签证邀请函。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可按要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等必要申请材料,无需再提交中国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PU)签证邀请函。咨询或申办其他种类签证,请联系华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华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Sienna 39, 00-121 Warszawa, Poland联系电话:0048-22-8311550,0048-22-2781688电子邮箱:warsawcenter@visaforchina.org网址:https://bio.visaforchina.org/WAW2_ZH/aboutus/266213.shtml

中国驻波兰大使馆

2022年6月30日












中国驻波兰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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