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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0〕20号修改的19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目录

序号

名称

原文号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4〕12号;根据法释〔2008〕18号第一次修正;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8〕6号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1号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5〕8号;根据法释〔2008〕18号第一次修正;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5〕1号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9〕17号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2〕11号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法释〔2002〕22号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法释〔2002〕39号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8〕14号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2〕5号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法释〔2006〕5号;根据法释〔2008〕18号第一次修正;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

法释〔2013〕11号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4〕6号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10号

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15号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6号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法(民)发〔 1991〕21号

注:法释〔2008〕18号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该司法解释,本次也在废止序列中。


相关链接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27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目录

法释〔2020〕18号修改的29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目录

法释〔2020〕21号修改的18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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