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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芝罘区纪委区监委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芝罘区纪委区监委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热运行”状态,现将教育、民政及生态环境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予以公布。

01教育领域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全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

1

针对364名疑似失学、辍学儿童,会同街道(园区),逐户走访登记,摸清其中290名为非真实失学数据,其余74名因残辍学儿童,劝返4人随班就读,对70名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送教上门;


2

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确保应补尽补,全年累计拨付各类公用经费5110余万元,拨付解决大班额问题、学前奖补等专项资金1451万元,发放各类助学金306万元,资助学生5272人次


3

积极开展校园防欺凌工作,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芝罘区中小学防欺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在全区各学校举办防欺凌专题讲座70余次,组织主题班会1660次,参与学生73000余人次



02民政领域
1

区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及小额临时救助街道(园区)直接审批制度,已通过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14名困难群众,发放资金4万

2

开展低保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对全区146个社区、居民区低保公示情况全面排查,注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52户269人,同时发挥低保社会救助兜底作用,新增43户58人,做到应保尽保;

3

全年共为2914户4093名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194万元,为39人特困对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0万元,为353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81.9万元

4

重新修订老年机业务发放管理办法,规范发放流程,今年累计为2354名老人发放老年机;

5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为64名60周岁以上生活不自理或半自理的城市散居“三无”老年人、城镇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三老”(老烈属、老复员军人、在乡4级以下老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月提供不少于3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03
生态环境领域

1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投资196.88万元在保税港区2号门外环海路东侧建成1套水平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道路机动车尾气情况;

2

强化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芝罘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粉尘的专项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完成物料堆场的全封闭改造工程,加强对包装、印刷、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督查行动,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280处,督促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

3

开展了工业企业锅炉提标治理改造工程,对12家锅炉使用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督促企业开展锅炉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山东省2020年即将实施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芝罘区纪委区监委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剖析问题,精准整改问题,确保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果,让群众在主题教育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芝罘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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