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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芝罘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经区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直部门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约谈等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或对巡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巡察时间

2021年4月初 -- 2021年5月底

2巡察对象

区委办、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区政协机关

3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委办

举报电话:18554068908

举报邮箱:zfqwxc1z@yt.shandong.cn

举报信箱邮政地址:芝罘区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1号邮政信箱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

举报电话:18554068980

举报邮箱:zfqwxc2z@yt.shandong.cn

举报信箱邮政地址:芝罘区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2号邮政信箱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政府办

举报电话:18554068990

举报邮箱:zfqwxc3z@yt.shandong.cn

举报信箱邮政地址:芝罘区南大街270号体校院内3号邮政信箱

根据巡察职责,区委巡察组受理举报范围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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