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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对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一科科长刘艳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


刘艳丽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科员、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商登记材料审核等事项中为从事工商登记代理业务的王某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王某微信红包、微信转账45笔,共计8500,其行为破坏了商事登记领域的市场秩序,削弱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对我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010月,刘艳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炬鼎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曲兴海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2018年,曲兴海任馨逸园公司董事长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合作方支付售楼款,而将该部分售楼款用于馨逸园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偿还集体贷款及支付贷款利息,其行为不仅损害了合作方企业利益,还致使合作方企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对我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曲兴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曲兴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以上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我区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严重侵犯了企业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亲商、爱商、富商”意识,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自觉做到担当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扛牢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把解决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干部作风优化促营商环境优化;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一窗全办”“一网通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等失职失责行为,为芝罘全面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芝罘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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