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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和提醒,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公安分局立交桥派出所副所长刘冰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4月,刘冰担任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侦大队第五中队中队长期间,将其名下私家车的维修费4322元在单位账上报销。2021年6月,刘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林少虎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2月,林少虎借在浙江省温州市办案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区旅游,并将旅游产生的1400元费用混同出差费用进行报销。2021年6月,林少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被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心怀戒惧、不越底线;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筑思想防线,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扛稳抓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落到实处,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关键节点、聚焦“关键少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重拳出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决根治顽症痼疾,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芝罘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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