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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经区委同意,决定对停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9月初—9月下旬。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延伸至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停车场经营单位。
聚焦腐败问题。重点检查违规承揽或参与停车场工程建设、经营收费等业务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等问题。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停车管理有监管权限的职能部门和运营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它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芝罘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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