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孙绍勇,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任雯,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新时代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和挑战,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深谋远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创新发展。洞察时代大势科学研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坐标定位、聚焦本质规律辩证认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原则导向、把握历史主动系统优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举措,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创新发展,以及所积累创造的经验,对于党在新征程上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凝聚力,进而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思想,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创新发展;宝贵经验
王岩,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地主任,博士生导师;陶鑫杰,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地助理研究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原创性经验,不仅充分彰显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探索解决基层矛盾冲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践智慧,而且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诸多有益启示,具有独特的价值意蕴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首创精神,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前提;坚持“多元共治”,汇聚多方力量,注重激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功能,以此打造“党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特点;坚持“三治融合”,遵循治理规律,注重协调自治、德治、法治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意蕴;坚持与时俱进,紧随时代潮流与社会变革,勇于识变,敢于求变,善于应变,注重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法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诉求。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化解矛盾;实践逻辑
余钊飞,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代冰洁,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摘 要: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秩序及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实践中,“乡政村治”法治化为基层政权依法管理和群众依法自治提供了全面支持。在具体应用方面,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与乡镇政权法治化建设相融合,有效实现了基层党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此外,“乡政村治”法治化有效弥补了村一级作为法治化治理末梢的诸多盲点,通过村级权力运行法治化、村务监督法治化、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法治化等方式提供了一种村民自治法治化的有效载体。这一载体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起到了重要基础作用,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效率和质量。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与基层法治建设融为一体,通过数字赋能,构建党政管理与基层治理协同共治体系和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体系,从而能够确保基层治理有效应对社会治理新挑战。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灵动高效的治理效能,发挥“乡政村治”法治化对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基础作用,有助于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乡政村治;法治化
谭 勇,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摘 要:意识形态批判、劳动异化、商品拜物教等均是马克思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重要维度,且颇受学界关注和研究,而关于马克思所论及的时间异化,则尚缺乏充分的探讨。聚焦《资本论》中的“时间问题”,可以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勾勒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三重时间异化,由此达及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其一,工人用以维持身体健康和发展自身能力的生命时间异化为资本增殖所需的生产时间;其二,“机器时间”“工厂时间”等社会时间异化为“规训”工人的手段;其三,马克思透过对“重复问题”“时空辩证法”以及“资本主义永恒性”的分析,阐明了“三维”时间向“点状”时间的异化。全面梳理马克思关于时间异化的论述,无疑有助于在这个充满“时间危机”的时代更好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
关键词:时间异化;资本论;生命时间;资本主义批判
胡睿扬,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现有关于“总体性思想”的研究大都停留在针对卢卡奇的分析与批评上,而没有深入去挖掘“总体性思想”的演进历程。事实上,“总体性”的概念和思想不仅仅只存在于卢卡奇的作品中,而是一直贯穿于包括马克思本人在内的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著作中。本文将以卢卡奇的“总体性思想”为出发点,依托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充分的文本分析,试图发掘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总体性”的思想脉略,从而论析“总体性思想”并不属于卢卡奇个人,而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析方法论。“总体性思想”一方面指明了资本主义总体性是如何对无产阶级进行着“支配”,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无产阶级实现“自主”的总体性的可能与前进方向。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卢卡奇;葛兰西;阿尔都塞
吴传清,武汉大学中国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豪,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时培豪,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实施“产业链长制”是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运用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理论解构“产业链长制”的理论逻辑,通过明确发展方向、整合要素资源、提供市场信息、防范经营风险等运行机制助力产业链稳定发展。长江经济带“产业链长制”政策的演进脉络可分为初步探索(2017—2018年)、进一步探索(2019—2020年)和全面探索(2021年至今)三个阶段,其实践呈现出重视顶层设计、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中介组织桥梁作用、“链创”建设等显著特点。长江经济带“产业链长制”实践的启示主要体现在围绕“四链”融合、“三链”统筹、区域融通发展,不断优化“产业链长制”政策供给。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产业链长制;产业政策
陈 倩,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长三角生态环境协同立法在实践中以跨界环境问题、区域共同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为内在驱动,按内容大致可分为完全一致型、基本相同型和核心协同型三种,但其应有效能并未充分发挥。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空间不明,府际环境协议的法律地位不清,二者关系及其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中的功能定位不显,相应带来权力配置混乱、事项范围模糊、规范趋同度与拘束力大小不一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通过主次分明的立法构造,实现地方性法规、府际环境协议与共同、协同立法模式的组配,在规范制定主体事权划分、协同立法程序、区域利益协调和立法拘束力实现等方面,以层次化逻辑结构搭建常态化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满足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协同立法;生态环境
朱 军,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暨都市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
摘 要:近代以来,中国知识人一直有在救亡、启蒙与复兴的三重视野下言说中国问题的愿望。与胡适等人“中国文艺复兴”话语相对应,20世纪30年代后左翼文艺界以“新启蒙运动”“第三次文学革命”“无产阶级文艺复兴”“民族形式”等多重话语,重估五四文学革命以及文艺大众化运动,构筑了现代中国民族文艺复兴的复线结构。作为“中国现代三次学术论战”之一,“民族形式”讨论提供了政治话语、大众话语与知识者话语共同发声、彼此交锋的空间。借助语言运动与民族形式创造的相互促进,“民族形式”讨论把大众思想解放运动与文化解放运动结合起来,在反思欧化文艺的基础上,吸纳多重传统形式源泉,促进了中国文化“转换性创造”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也开辟了文艺革命化与中国化有机结合的道路。
关键词:民族形式;中国气派;文艺大众化;文艺复兴
张 琳,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摘 要:视觉文化时代,技术化的视觉让身体的感知结构由文字转换成图像的接受,并推动了新的媒介形式的变革。文学在现代视觉化语境中,也从自身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以视觉为锚点,选取莫言、毕飞宇、史铁生三位着重刻画过视觉重要性的作家的代表作品,从感官和思维的场域,解读他们对可见与不可见的边界的探询和守护,将视点最终落在人类的生命体验上,探讨文学写作中被普遍呈现并被集中赋予审美特性的三种视觉类型(即“盲眼”“锐眼”“热眼”)及其特征。考察作家通过视觉书写所展现的独特、复杂的生命体验,是透析文学的社会性、文化性、呈现生命现象特性的重要维度,对拓展文学领域的视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当代文学;视觉书写;生命体验;审美
侯艳芳,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望舒,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 要:我国行政法和刑法对水产资源双重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水产资源行政保护规范的专门化设置和刑法保护规范的精细化调整对司法实践的理性化规制提出了新要求。水产资源刑法保护司法实践呈现出违法性判断中实质性解释欠缺、罪量要素违法评价机能缺位以及共同责任与上下游责任界定模糊的特征,需要从罪质、罪量和关联责任方面进行完善。水产资源刑法保护的罪质厘定,应在厘清水产资源犯罪双重违法性的评判立场与认定路径的前提下,对水产资源犯罪危害行为的时空要素和手段要素进行实质解释。水产资源犯罪“情节严重”的罪量标准呈现出“以侵害方式为主、犯罪数额为辅”的二元评价模式,宜准确把握犯罪数额要素的多维嬗变,对侵害方式要素进行有限化出罪,明确兜底性规定的一般判断规则和特殊情形中的规范借力。水产资源共同犯罪责任的划定以二元审查机制为基础,具体要依照共同犯罪的组织方式和行为特点进行类型化分析,对水产资源上下游犯罪责任判别的关键词要精准解释。
关键词:水产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罪质;罪量;关联责任
骆小春,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
摘 要:《民法典》第996条易被误读为:一是该条直接承认合同违约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即使不存在损害对方人格权行为,只要违约,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二是守约方只能通过违约之诉主张违约责任,另行提起侵权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必须分别主张。鉴于现代民法理论的发展以及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该条应当理解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但适用时,应当对该条款进行适度扩张解释,否则,“损害对方人格权”的前提致使表征精神利益实现为目的或者标的的合同在司法适用层面存在明显漏洞,违约侵害物质性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守约方无法获得完全救济。基于风险控制能力与利益衡量,“损害对方人格权”的要件应扩张至一般人格利益,当合同的履行利益为纯粹精神利益时,守约方可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违约侵害物质性人格权引发精神损害的,应当以完全赔偿原则为核心限制责任竞合规则的适用。通过以上安排达到《民法典》第996条的规范意旨。
关键词: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履行利益;精神利益合同;物质性人格权;一般人格利益
马娟,南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沈小燕,南通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摘 要:不当行政干预造成区域壁垒,诱发寻租问题,是导致要素市场分割与资源错配的重要成因,信贷市场尤为如此。基于商业银行信贷行为选择视角,运用2003—2019年我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对地方政府干预情形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信贷配置质量效应加以研究。结果表明,在干预市场条件下,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信贷寻租动机,信贷投放更倾向于迎合地方政府需求而非商业化导向;利率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市场约束收紧尽管可促使商业银行增强信贷投放的商业性,显著增强区域贷款增长对盈利能力的敏感性,但无法对其信贷寻租动机形成有效抑制,以致其对信贷配置的质量效应难以发挥。而良好的地方政府治理可有效提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信贷配置质量效应。研究结论有助于厘清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点,也为新形势下破除地方行政壁垒、增强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以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经验参考。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信贷配置质量效应;信贷寻租;地方金融监管
李俊峰,常熟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
摘 要:通过对教育评价的内涵辨析,教育评价中的“事实”和“价值”均具有深刻的价值意蕴。以价值关涉为视角,教育评价经历了价值无涉的科学测量时代、价值单一的目标评价时代、价值多元的治理评价时代。教育作为公益物品,教育评价遵循公共行政的运作逻辑,治理时代的教育评价强调从“官僚制行政”向“民主制行政”运作逻辑的转向,即将教育评价看作一个多元价值统合的过程,强调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立足于现实方位与中国实际,治理时代的教育评价需要坚持政治性与价值性的双重逻辑,进一步突出关系性、促进主体同构;强化协同性、促进系统整合;增加包容性、实现价值生成。
关键词:教育评价;价值意蕴;中国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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