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会议在省人大机关召开 李友志副主任出席
12月19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会议在省人大机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9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会议在省人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彭宪法主持会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充分调动全省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不断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从2001年开始,每届人大任期之内,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一次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至今该项活动已开展3次。今年6月23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6次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今年开展第四次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8月17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29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四次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52名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政治坚定、爱党爱民,勤学善思、业务精通,依法办事、成绩显著,作风过硬、清正廉洁,且必须从事人大工作4年以上。同时,要求人选重点向县(市、区)和乡镇人大工作者倾斜,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这项活动得到了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经过广泛宣传发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集体研究和公示等环节,到目前为止,已告一段落。
会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罗述勇关于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情况的汇报。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审阅了《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对52名人选进行评审,分别发表评审意见,并对下一步几项工作进行讨论。省公务员局副局长、评审领导小组成员陈定辉就评审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通报全省评比表彰奖项批准情况及评优制度建设规范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我省人大系统开展这样一项评选表彰活动,既是对我省全体人大工作者的激励,也体现了对先进个人本职工作的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指示,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人大形象,勇担时代使命、积极依法履职,切实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他要求,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切实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传播正能量,激励更多的人大工作者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多干实事。同时,要扎实做好宣传先进的工作,进一步挖掘先进的闪光点,切实发挥先进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而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稿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黄倩 编辑:彭之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