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林:评《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研究》
检察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亲和力和公信力,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践行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就是落实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实党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
——摘自该书“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司法领域,可以说这一矛盾突出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公信力不高、人民对司法不够信任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措施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破解这一矛盾,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检察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然而,亲和力与公信力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提高亲和力与公信力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又是什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树立提高亲和力和公信力的理念指引,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开展增强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实践探索?这些问题,尚待法学理论工作者和检察工作实践者共同研究和探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的新作——《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研究》,正是这样一部应时之作,读后让人耳目一新,倍有收获。
何谓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作者认为,亲和力是指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时,与人民群众相互间关切与投合的关系。意味着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要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接近性,秉怀柔性、谦抑的司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认同程度;亲和力本质上是检察机关对于社会要求的高度满足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高度信赖性,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和谐相处的关系。检察工作公信力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而逐渐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享有的信任度、美誉度、权威性和影响力。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对社会公众的信用,对社会公众而言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信用是前提和基础,信任是结果和目标。这种认识,可谓一语中的,十分精辟。
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其立足点和出发点是什么?对此作者给出了清晰的回答:权力的人民性。权力的人民性,就是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一切工作服务于人民,要立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指导思想。这既是检察工作的立足点,也是该书的逻辑主线:在人民性的指导下,增强检察机关与人民之间的亲和力,提高检察机关自身的公信力,以此在人民群众中塑造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在权力的人民性这样主线的贯穿之下,该书既有从理论角度出发,对检察工作亲和力与公信力的本源探究、历史梳理、价值明确、概念总结、逻辑演绎进行研究,又有从实践角度出发,对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理念定位、现实建构、监督保障和素质养成加以探索,从而使得该命题得以全面、系统、清晰、深入地展示在读者面前。该书前三章可谓是从理论角度解读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命题:首先,该书基于对中西方法文化的系统梳理,对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本源进行了探究,梳理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科学内涵。其次,基于对中西方法实践,尤其是对我国从当代到现代检察工作历史的系统梳理,展示了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制度生成路径。最后,基于对法文化和法实践的深度考察,完整归纳出了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辩证逻辑:人民性从权力来源和宪法定位两个方面奠定了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本源基础;政治性要求检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基本制度特征;法律性要求检察工作发挥法律监督的制衡性和司法性,努力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这一点构成了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规则依据。人民性、政治性与法律性,统一于“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履职追求,最终书写出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检察本色。
该书后半部分可谓是实践角度的探索。从第四章开始,着重讨论了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在我国应当坚持的理念定位,在此基础上,对提升检察工作亲力和公信力的现实建构措施、监督保障机制以及人员素质养成都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在第四章中,基于当下的现实反思,结合党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作出了新的阐释。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坚守司法为民宗旨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向,优化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检察履职的宏观要求,恪守客观公正义务作为检察履职的微观遵循。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定位,提出了系统化的完善思路:围绕现实建构,归纳出了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三大工作要点;围绕监督保障,指出了要进一步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的工作方向。难能可贵的是,该书不仅关注宏观的制度设计,亦将视野投向具体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明确指出检察人员的素养和品质是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基本内核。并且指出要通过培育服务精神、涵养法治定力、建设过硬队伍,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素质。
该书视角多元,内容丰富。既有从法文化的角度,对检察工作亲和力与公信力的本源进行了宏观性的、理念性的探究;也有从法实践的角度,对检察工作亲和力与公信力的制度生成进行了微观性的、具体性的考察。既能够回归历史,从中西方传统的时代精髓与理性内核,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的一脉相承中展示亲和力和公信力的源起传承;又能够充满时代关切,对命题做出理念升华与创新发展。既能够上升至理论,总结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辩证逻辑;又能够回归于实践,从现实建构、监督保障和素质养成上进行制度架构。通过这样一个系统而充实的研究,检察工作亲和力与公信力的命题得以具有更加丰富的理论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
系统而详实的理论成果背后,是由丰富的实践探索作为支撑的。该书不仅是一部理论著作,更是对福建省检察系统过去五年推进的“两提升五过硬”工作的回顾与总结,是对实践探索经验与成果的理论凝练。2013年初,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建设过硬队伍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两提升三过硬”建设,即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2014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政法队伍的要求,该院将“两提升三过硬”建设提升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并以此为总抓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五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了一批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在检察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与反响。该书正是立足这一实践探索所进行的理论凝练和提升。这样一种背景,使该书除实现理论创新、发展理论命题的意义之外,更具实践指导意义和改革样本意义。
原文载于2017年《人民检察》第23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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