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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站街女,谁也不会理我

2016-12-09 丁瑜 人间theLivings


《站街女》剧照

在消费很高的大城市里,没钱是件痛苦的事情,在她心中,贫穷的污名要大于小姐的污名。


  

2005年7月的一天,晚上8点多,我和朋友去了深圳罗湖区一条街,车子靠着街边停下,小红就站在那里。

那年她26岁,皮肤黑黑的,按她自己后来的话说,“长得不漂亮,身材又不好”。她似乎抱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脸上的神情却透出一股硬气。

那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自己主动走过来,低下身子,靠近车窗和我朋友“谈价钱”。朋友说,“要不先上车,我们找个地方?”看见车里两男一女,大概以为我们三缺一,遂跟了上来。

我们来到一家餐厅,餐厅人很少,几乎就是我们几个顾客,我的两个朋友在另一端坐着,我和小红面对面。我告诉她我是谁,想要听听她的故事,因为占用了她的生意时间,会按照她的价钱支付酬劳,但需要录音。她同意了,并在之后陆续介绍了其他“小姐”给我。

可能因为都是女性,且年龄相差不大,我们很自然地聊开了。后来,她给了我一本日记。小红有记日记的习惯,她说这是为了排解烦恼。日记本就像是她的一个朋友,有什么苦闷无人诉说,她就把它写下来。

把日记本给我的时候,她明白地说,因为她需要钱,这是她把日记给我的首要目的。但同时,她也很想让我看看她平日的生活和想法,了解她,或许会改变一下“对我们这些人的看法”。

 

1


2004年8月6日

到了下午这样安安静静的时候,泡上一杯茶水,写写日记,竟然让我找到了片刻安宁。我没有朋友,他也不在,没有人跟我说话。只有你,我的日记本,能装得下我的心思。我的生活没有意思,没有人会愿意听我说什么,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有我没我都一样。如果你,我的日记本,能在我不在了的时候还留在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有人看到你呢?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写日记是有意义的,我能留下一点东西,证明我曾经活过。


●   ●   ● 

一切都始于19岁的那个春节。

小红的家乡在贵州,19岁那年,她交了一个男友,男友的堂姐在珠海做“小姐”。

那年初十是小红一个同学的生日,小红想买件新衣服去参加生日会,于是从继父抽屉里拿了一百元钱,除了买衣服,她还买了一块电子表。

钱“不知怎的”就用完了,小红觉得特别爽,但很快又陷入了别的担心,“继父过两天就要回来了,怎么跟他说呢?肯定要被骂的,因为他觉得这些东西都没用。”

继父回来后,果然大发雷霆。他责骂小红“败家”,更不该在他不在的时候直接拿他的钱,“不加管教,以后偷东西都不知道”。

一气之下,继父对小红说:“走,不要再在这个家待下去了”。

对于小红要被赶出家门这件事,妈妈好像没有太大反应。她没有为女儿求情,只是怪她拿了爸爸的钱,却“尽买些不顶使的东西”。小红觉得继父太凶,生母太无情,而且,她觉得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和父母完全不同——虽然他们花销节俭,但并未带来生活上的改善,没有因此变得更有钱。

赚钱就是用来花的,“钱不去不来”。小红这么觉得。

男友的堂姐告诉小红,“你这样待在家里有什么意思?不如出去自己赚点钱。”她劝小红跟她一起到广东去“做工”。小红心动了,她认为自己年轻,应该出去试试,“赚自己的,花自己的”。对于小红要去广东做小姐的打算,男友并没什么反应,也没有出言挽留,这让小红很伤心。

就这样,小红跟随男友堂姐到了珠海,开始了她的小姐生涯。


●   ●   ●

最初她只是在酒吧坐台,每天喝酒陪聊,但由于出台机会少,赚钱不多。过了一阵,她辗转到了深圳,先是在夜总会,但竞争太大,每次出台只有两三百块,还要交“份子钱”,没过多久,她索性自己出来成了站街女。

小红站街的日子一般是这样的:晚上十点多出去,早上三四点或者四五点回到住处睡觉,其他时间“一点事都没有,就是在家玩”。

她很喜欢用“玩”这个字,她认为客人都是出来玩的,自己也是出来玩的,大家都不认真;跟夜生活有关的行为一概都是“玩”,比如她形容常常要应酬的人为“经常出来玩的那种”,形容风月老手为“经常出来玩的老油条”,她说自己不爱站街,“有钱玩就不出去,没钱玩了就出去赚一点”。但这里的“玩”,指的是和男友一起嗑药。

小红的新一任男友吸毒,在我认识她时已经进了戒毒所。小红因他染上毒瘾,这也是她出去站街的一大动力。每次出去一晚上,她大概能挣上几百块,够她和男友用上一两天。

小红说自己不知道将来要怎么过,但身为外地人和一个“小姐”,没有资源和关系,她只能“玩玩再说”。

 

2


2004年2月13日

今天忍不住在想,如果真有一份工作摆在面前,我会不会考虑呢?我觉得现在应该不会,目前应该不会。大概还是因为自己没有什么目标吧,工作就没有动力,也觉得没有意思。现在这个样子,虽然别人觉得自己没出息,但人活着就是为了赚到钱,有钱了就不一定要工作了,所以有时候也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还是符合自己的状态吧。活一天算一天。没有家,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到广东后大概一年,小红被一个客人包养,七个月里赚了两万块;又过了不久,她被第二个客人包养,一个半月里赚了五万多,这养成了她大手笔花钱的习惯。

她跟男友的堂姐和另一个女孩合租,每月房租和每天的吃喝花销都是她负责,她们买衣服、买东西也都是她掏钱,五万块一下就用光了。

所以即使后来生意不如以前,赚钱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甚至吃了上顿就要想下顿,也改变不了她的花钱方式,这成了小红的新烦恼:“我老是积不住钱,有钱了非要把它花完心里才舒服……也许钱来的辛苦一点的会珍惜很多。自己一分一分赚的肯定不一样。如果回家的话,我肯定不习惯原来的生活了。”

小红生在一个“不是很穷,手头还能有点余钱”的家庭,父母离异,小红跟着妈妈生活,妹妹跟了父亲。父亲重组了家庭,妈妈也嫁了人。继父有个和小红年纪差不多的读过大学的女儿,在家乡当老师。小红形容自己跟她“反差特别大”,她有份好工作,而自己一天到晚在外面玩,没个正经事。

小红不喜欢继父,继父也不喜欢她,他批评小红不做事又爱乱花钱,还常拿她和自己的女儿作比较。而母亲站在继父那边,觉得小红无药可救。

小红的父母原本在贵州安顺当地做点小生意,家庭年收入能过万,相比起村子里年收入几千的人家来说还算好的,但小红主观上还是认为家里居住条件太差。她在家时常跟父母说家里太旧,住得不舒服。父母说她不懂事,“太挑剔,不知道生活艰辛”。

十来岁的时候跟朋友一起玩,她想问父母要零花钱买点零食和玩具,父母觉得不必要,没同意,小红生气顶嘴,被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要想花钱先自己学会挣钱”。

“我觉得妈妈很自私,只顾她自己一个人高兴。”小红埋怨母亲,也并不觉得母亲真的获得了幸福。

“那个男的(继父)跟我妈在一起是第三次结婚了,第一次原配的老婆就生了两个女儿,第二次是保姆,那是他把保姆的肚子搞大了,别人赖着他结的婚。就这样,后来他还经常去跳舞,就是跟我妈在一起,跳着跳着,两个人就走在一起了。”

她觉得继父不是什么好的归宿,“有一次,我打电话回家,问他在哪,我妈说又去跳舞了。我说他一个人跳舞吗?”

但她和妈妈谁也不过问谁的事,“互不干扰”。对亲生父亲也有一种埋怨在心里:“他从没好好管过我们,我做错什么,他真的从来没认认真真挽救过我。”

小红埋怨父母没教育好她,无论是物质上还是感情上都没得到关爱,有一次她要回家,妈妈“不希望(她)回家”,对她说“你回来的话又和他(继父)相处不好”。小红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是没人要没人管的,渐渐,她不想回家,不想父母,也跟亲妹妹没有了联系,对家庭“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3


2004年7月23日

我觉得我最大的悲剧就是生活没有目标,没有想做的事情。

这样活着真是很累。

真的做够了,做够了,我真的是在混日子才会有现在的样子。如果我现在有100块钱,真的晚上我就不出去了。我觉得受够了,很恶心很恶心!


●   ●   ● 

2004年2月6日

难受。忍受着,好像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忍受。什么时候才能到头?我真的不想天天看到一个什么都不管的人,还得给钱他花。这是什么生活?

小红开始对亲密关系也产生了怀疑,来广东后交往的第一个男友,时不时让她出去“做”,给他钱花。男友老是在外面赌钱,对小红的生活并不大理会,小红觉得这样的关系没有意义,于是提出了分手。

后来,她又找到现在的男友,却发现这个男人也是一样——赌钱,靠她挣的钱过日子,还是一个瘾君子。

她崩溃了,但又觉得他成了她的一个陪伴,虽然满身坏毛病,对小红却是“很天真的喜欢”。没有家庭关爱,“过一天算一天”的她尝到了被人“关心”的滋味,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境地。 

我想他,今晚大概又要睡不着了。我又恨他!为什么他要带给我无尽的烦恼?为什么我要为他受这么多的苦?!我想忘记他,好痛苦……

这是小红在男友被强制戒毒的时候写下的日记。在她的日记本里,通篇都是“爱”、“想念”、“恨”、“痛苦”这样的情感和字眼,包含着对男友的爱,对他的恨铁不成钢,对自己的痛惜,对家庭的愤恨,对不婚的决心,对爱的向往,对有个家的渴望,对朋友的失望,对生活艰难的感叹。

男友是她唯一的伴儿,男友吸毒,小红就被他“拖下了水”,每天的站街就变成了两个人食粮的必要来源——不仅要吃饭,还要嗑药,日常花销一切都要钱。小红想要单身,这样就可以远离这种单方面经济依赖的关系,但她又极度渴望被爱,想要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生活。

对于自己正在做的,她不认为是一种工作,因为她赚钱“只是为一顿饭和一顿药”,“只要今天有钱够吃的就不出去了”。

更糟糕的是,她在深圳站街的时候碰到了一件事,彻底打碎了她对异性的心思。

那一晚,她在街上遇到一辆带后箱的车,车上有三个男的,他们招呼她过去,自称是承包地皮的,今天出来带客户谈事签合同,想给客户找个女孩子。

小红问:“你们车里三个人,只找一个小姐啊?”

对方回答:“我和前面的司机不要,只是客户要。”

小红看到车里的那人在翻文件,想着这些应该是正经人,不会有事,就跟着去了。开房之后,她却发现房间里有三个男人,就不愿往里进。

最初找她的那个男人,叫屋里的人出去,然后跟小红说,“没事,我们公司就在楼上,我把地方腾出来给客户的。”

小红进了房间,先跟客人冲凉,衣服脱完,外面就有人敲门,正是那个男人。小红意识到不对,跟他吵了起来,男人给了她两巴掌。后来陆陆续续又进去了三个男的,一共五个人。

这是一次严重的轮奸事件。那天,小红没拿到一分钱,她觉得心情异常糟糕,但又没有任何办法,“我根本就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种事情”。她说,自己通过做这一行接触到的男人,“好像花了一点钱就像禽兽”。 

“我觉得做这个能看到男人心里面最丑恶的东西……真的,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来了。如果可能的话,我以后不会找男朋友了。如果能养活自己的话,也许一辈子不会嫁人了。”

 

4


2004年6月18日

今天碰到一个客人,他叫我跟他聊天,他说熟悉点,做起来有感觉。我就很来气了,我说又不是谈恋爱,你出来发泄,我出来挣钱,那么多废话干吗?我很不习惯,不愿意陪他浪费时间。我觉得我挣钱,你一个嫖客,做完就走,我也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我不愿意跟别人聊天,又不是谈恋爱,又不是找老婆。


●   ●   ● 

小红对男人的评价也一直很负面。她说自己不喜欢“性方面的一些事情”。这种态度也延伸到了接客的时候,小红说别的女孩子态度很好,客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她没那个耐性,就连一些男的要她做好一点,下次再找她的时候,她都回应说,“找不找我无所谓,我还不想陪你”。

她那时只有25岁,也想象过找一个合得来,能真心对她的人,不需要有钱,不需要帅,只过简单的日子。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性格很硬的人,爽快、直接、不会拐弯抹角,但是另外一面,她却表现出一种深深的孤单和对生活的悲观意念。

第二个包养她的人,是一个有老婆,有孩子、“很顾家”的男人。他一周找她两次,都是上班的午休时间,或者下午下班时间,周末不会去找她,而是会陪老婆孩子。

“比较尊重人,不会觉得你是做这个的就不一样”,“不会跟你斤斤计较,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不像有的人,包了你就要限制你这限制你那”小红不仅受尊重,有自由,还有钱收,所以对他挺有好感。但就是这个男人,一边说自己是模范丈夫,一边在外面包养她。她说自己没想过那么多,也不会问,她认为这是一种“你给我钱我就拿着,你过来你要干嘛就干嘛,然后你就走”的互不干涉的交易行为。

人嘛,就是那么回事,几十年。男人嘛,都是这样子,十个九个都是这样子。

做小姐对于小红来说是一种逃离:离开不开心的家庭,离开失败的恋爱。它将她曝于直接、粗暴又复杂的两性关系中,彻底改变了她对男人、朋友、亲密关系、工作、生活等等很多方面的看法,另一方面它却是她赚钱的唯一和较快的途径,通过做小姐能基本保持日常开支,这又令她感到独立和自在,能过上不用依靠别人的生活。

在大城市做小姐,小红学会了直面现实。她会直接拿自己跟街上的乞丐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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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3日

今天有点冷,不用出去。他也在家里,两个人一起窝在床上,觉得有片刻的安宁。等会去买点菜吧,很久没有在家做饭了。谁叫他整天在外面浪荡!买菜要花十几块钱吧,买点肉或者鱼,青菜豆腐都可以,最重要的是有家的感觉。昨天出去挣了一点钱,这样吃的话也可以吃上一阵子。

我觉得这个年代是很现实的,一天不挣钱你就没地方吃饭没地方住,别人看不起做小姐的,但是你在大街上没饭吃的时候谁会可怜你?!谁也不会理你。一块钱也不会给你。

比起那些还要为一顿饭和藏身之所担忧的人来说,她觉得自己要好得多。如果不是做小姐,她也可能沦落到那个地步。虽然两者都有污名,但做乞丐遭受的鄙视和厌恶更为直观——没东西吃就要去翻垃圾箱,没衣服穿就从垃圾堆捡,邋邋遢遢蓬头垢面,路人避之不及。

在消费很高的大城市里,没钱是件痛苦的事情,在她心中,贫穷的污名有时要大于小姐的污名。

小红那年25岁,在小姐群里不算很年轻了,青春有限,她对改变自己的生活感到了压力。


   ●   ●

2004年9月9日

今天看了一出电视剧,讲的是一个女人自己单身一人带着孩子生活的故事,她常常会在洗衣服的时候和看孩子玩的时候发呆。她有一个邻居大妈问她在想什么,她说我在想这么些年我过的辛辛苦苦的,到底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孩子。

我呢?这么多年来我有没有好好停下来想过自己的生活?我好像发呆的时候就是脑子里一片空白。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生活过一样。如果我突然消失,没有人会知道有我存在过。只有在写日记的时候,我好像才会想一想自己的状态。毕竟要写下来的文字是不会凭空消失的,所以还是要认真对待。我写下来,自己读自己看,将来老了,再回头看这一段,真是不知道会有什么想法!这样想着觉得真可怕!

有时候写着写着,她会发现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也能看到一星半点的希望。


●   ●   ● 

2004年11月30日

今天在家里收拾打扫,翻出一本《知音》杂志,看到一段诗,真美!我把它抄下来送给自己,送给苦难的自己,当做一朵火红的玫瑰,送给从来没有收过花的自己。没有人来爱我,那我就自己爱自己多一些吧!

我想到你,每逢从大海上面射出日光;

我想到你,每逢在泉水上面映着月光。

我看到你,每逢远方大道上扬起沙尘;

每逢深夜,行人在狭路上心惊胆怕。

我听到你,每逢水波在低鸣,汹涌奔腾;

我常在那深沉的林中谛听,万籁无声。

我靠近你,即使你身在远方,依然很近;

太阳将落,马上就照出星光,愿你光临!

即使你身在远方,依然很近。有没有这样一个你,能出现在我身旁?这是不是只能是一个梦?我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我也善良,也很实际,我只是渴望一个平凡的小幸福。世界这么大,是不是总有适合我的那个人呢?


●   ●   ● 

她日记里的主题分别是:男友,毒瘾,各种苦恼。

如果这本日记是有颜色的,我觉得是灰色。看的时候满眼都是烦恼和苦闷,无处排解,笔尖的流淌便成了发泄口。

女性置身于男性支配的社会中,在各领域中都缺乏发声的机会,书写为她们提供了表达的空间、途径与自由。但书写并非惯常的表达方式,大部分人都不会想到通过写书或什么作品来表达自己所思所想,而日记不同,它日常、平凡、普通,每个人都能做,只需要一个本子、一支笔和一点时间。从没有意识、没有觉察的发泄,到发现书写的意义和抚慰心灵,甚至还找到了我这样一个读者。

小红经历着另一种自我发现:她就是这样“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过”一遭,灵光一闪之间,她也许正完成了一次对自己做小姐的这段经历的自我审视。

编辑:侯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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