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司法审查法律适用
一、课程收益
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律师、商标代理人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当前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关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中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学习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新原则和新思路,应对商标保护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处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业务水平,保护企业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名师授课(专家均已接受邀请)
穆 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
卓 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蒋 强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三、参加对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商标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商标代理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律师;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研管理人员。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25日—27日 广州市(11月24日报到)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 超
电 话:18500988464
邮 箱:xiechao_889@126.com
微 信:582853860(微信报名享受更多优惠)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日程安排
9:00-12:00
(一)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审理相关程序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1、主体:消亡(评审申请主体消亡;诉争商标权利人消亡;消亡的证据);商标转让引发的主体变更(评审程序中变更;评审规则;评审程序后变更;诉争商标转让)
2、证据:诉讼中新证据是否采纳
3、程序:送达;评审合议组;个案与标准;诉讼终结
4、“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5、特殊问题:驳回复审程序;异议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
14:00-17:00
(二)以混淆可能性为视角——商标授权确权疑难问题探讨
1、混淆
2、类似商品
3、近似商标
4、知名度
5、显著性
6、恶意
7、实际使用
8、稳定的市场秩序
9、商标异议的特殊问题
主讲专家:穆 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一庭
8:30-17:30
(一)“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与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1、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的立法目的和定位
2、在先权利的范围
3、损害的理解
4、现有的针对时间点
5、在先权利的适用:著作权、外观设计、字号、姓名
(二)“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理解和适用
1、适用要件
2、恶意的认定因素
3、不正当手段:强调主观恶意
4、有一定影响
5、使用行为:贴牌加工;被动使用
6、“商品化权”的保护问题
7、对利害关系人的判定
(三)“商标使用”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理解与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1、撤三案件败诉数量大幅度上升的原因
2、“商标使用”行为的认定与理解
3、“象征性使用”的认定
4、撤三案件中的证据采信规则
5、商标真实、合法、商业、公开使用的理解
6、撤三案件审查原则
主讲专家:卓 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9:00-12:00
(一)“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其他不良影响”的理解和适用——典型案例解析
1、关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2、欺骗性标志的理解与案例
3、关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4、其他不良影响的含义
5、其他不良影响的常见情形
6、仅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
(二)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与“代理或者代表”关系的确定——典型案例解析
1、法律规定与法律适用范围
2、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3、可提起撤销申请的主体
4、代理人、代表人的范围
5、磋商阶段抢注
6、禁注范围
7、恶意串通以他人名义抢注
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13:30-16:30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1、驰名商标的认定:法院能否直接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原则;驰名商标认定标准;驰名商标认定方法
2、驰名商标的保护:复制、摹仿、翻译;“误导”;“损害”;跨类范围的考虑因素
(二)地理标志的认定与保护问题——典型案例解析
1、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保护制度及其审查
2、三重保护机制下的地理标志认定
3、与地理标志有关的“误导公众”的理解
4、近似比对
5、地理标志证、集体商标不予注册或无效时的法律适用
主讲专家:蒋 强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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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代表须交讲座费3200元/人(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等)。会员免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微信报名享受会员折扣优惠)
联系人:谢超
电 话:18500988464 010-53791952
微 信:582853860
(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
(仅限华东区、华南区、华北区、华中地区、西南区、西北区、东北区各一名)
权利:
1、在担任VIP会员期间内,安排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权威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
2、自动成为我中心每期相关领域培训研讨班的协办单位,并在官方会议文件、会刊、会场背板或横幅上体现。
3、可下载我中心网站上所有专家讲义、音频资料。
4、免费提供我中心网站广告位一年。
5、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6、安排VIP会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我中心培训研讨班演讲嘉宾五次,每次2-3小时,交通费用及食宿自理。
(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
权利:
1、在担任贵宾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2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七五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5、安排贵宾会员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我中心培训研讨班演讲嘉宾二次,每次2-3小时,交通费用及课酬自理。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
权利:
1、在担任普通A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11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
1、在担任普通B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2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2、会员可在本网站免费刊登招聘、合作类信息,首页突出广告位8折优惠。
3、赴企业内部培训可享受8折优惠。
4、每月政策法规汇编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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