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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遭家族性侵案后续 40多人涉案,整个村庄陷入恐慌

2018-02-09 法培中心

鹿鸣新闻1月18日,登出2008年案发的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集体强奸幼女案后,不少读者感觉该案令人匪夷所思:女孩称其被亲生父亲、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表哥等亲属多次多人强奸、轮奸;此外,村长等村民甚至小学老师也参与性侵,涉案人员达40多人。这几乎占了全村一半成年男性。而女孩的母亲、奶奶,不仅未劝阻,甚至也参与了犯罪。这无论从受害女孩角度,还是从侵害人角度,都超出常人想象,让人不可思议。

(五大连池市兴安乡兴龙山村)

■难以想象,全村几乎一半成年男性卷入性侵案

连日来,多家媒体先后来到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调查该案。五大连池市距中俄边境两百多公里。在案发地的五大连池市兴安乡兴龙山村,发生在2008年的那起性侵案,几乎搅乱了整个村子的宁静。

当地村民表示:村里的人大多是早期从内地闯关东来谋生的人,好多人都沾亲带故。当地民风极淳朴,饭点到谁家如果不吃饭根本走不了。当地地广人稀,主要种大豆和玉米,由于地薄,村民忙活一年,仅能糊口。全村有70多户280多口人,好多人都到外地打工去了,现在在村里生活的不到200人,大多是老人和小孩。

2008年10月,14岁初中女生汤某向警方控告称,遭到性侵。当时全村陷入了恐慌。全村在家的男劳力有60多人,女孩指控了40多人,警方最终抓走了16人。好多成年男子担心牵连此案,不敢在家呆,都外出避祸。

事隔多年,村民至今不相信会发生此事。事发后,当时全村仅有的89名留守村民表示,村里听都没听说过此事,更别说全村这么多人参与性侵,很多东西不合常理。89名村民曾联名请求司法机关做细致调查,希望受害人汤某出庭作证,但没被采纳。


(汤某家的老房子外景,事发后这里无人再居住,已经变成危房)

■女孩姑姑,曾在镇上见过侄女,侄女拒绝相认

事发后,女孩的亲生父母、爷爷奶奶、姑父、姨夫、叔叔、表哥等沾亲带故的亲友都被抓了,其中11人被判刑。家里就剩下女孩5岁的弟弟,和已出嫁的姑姑。多年来,女孩的姑姑汤玉梅一直在为此事奔波申诉。2017年6月29日,女孩的亲生母亲万秀玲出狱第一天,也开始了寻找女儿的下落。出狱后,万秀玲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不知道”。“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知道啥原因在里面待了8年8个月,不知道孩子为啥告我。”万秀玲说:她一定要找到孩子,问个明白。她坚信女儿是被人利用了,被人骗了。

她曾到派出所询问女儿的下落,派出所说:其女儿户口已迁走,不告诉她迁到哪儿去了。之后,她一听说哪有女儿的消息,便立即去核实。东三省都快跑遍了。姑姑汤玉梅透露:家里出事后,她也一直在找这个侄女。大约2014年左右,有人说,看见侄女在一百多里外的镇上(事发学校所在地)出现,在一个店里卖化妆品。她去那个化妆品店见到了侄女,但侄女对她形同陌路,拒绝相认,见面仅几分钟,女孩便借故离开了。两天后,她又去这家化妆品店,但侄女已经离职了。之后,家人再也没见过女孩。

(汤某家的老房子内景,事发后这里无人再居住,变得凌乱不堪)

■女孩失联,母亲希望找到女儿,解开诸多谜团

判决书则显示,女孩一家人被判刑后,由于其未成年,加上女孩家人在该案中成为加害人,女孩的监护人转变成了五大连池市妇联。

2018年1月19日,女孩的一位同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和女孩都是一个村的同龄人,在镇上上学时都住在村民王某某家。该同学14岁发育的几乎和成人一样,人也漂亮。事发后村里翻天了,但女孩如常上学,像事情没发生一样,很反常。

当时女孩吃住在王某某家。万秀玲说:从小学一年级起,女儿就寄宿在王某某夫妇开设的学生旅店里,女儿叫王某某夫妇干爹干妈。女儿说:人家对她好。王某某则说:事发后,公安局指令汤某由她们照管,政府给他们一些生活和学费补助。2011年,女孩到外地上学(高职)。女孩外出上学后,每年春节都到王某某家过年,但两年前开始便没再回来。对此,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市里曾要求把小女孩保护起来,公安局专门派人到学校轮流保护她,但“后期小女孩乱说,有的没有的也说,后来又向村民要钱,不给钱就告,村民就联合告小女孩,后来孩子就跑了,不知道去哪了,再后来户口也迁走了。”而王某某则透露:孩子现应该在上海工作,她的电话是公安局保密的。女孩母亲表示:女孩今年24岁,如果以前小的话,现在应该明白一些是非了。她应该站出来,解开一些谜团,让真正有罪的人判刑,让无罪的人解脱。

(汤某的母亲万秀玲、奶奶李秀芝及其弟弟)

■被告全翻供,多人称遭到警方刑讯逼供、诱供

49岁的刘万友形容自己“稀里糊涂进去,稀里糊涂挨揍,稀里糊涂出来。刘当时因强奸罪被判刑10年,刘说:“如果这事是真的,整个村子都禽兽不如,都该千刀万剐。”女孩家人和村民均认为该案蹊跷,万秀玲等5人刑满释放后,多人提出申诉。本案一审时,11名被告人则全部翻供,称遭受刑讯逼供诱供。庭审时,女孩父亲汤继海突然从袜子里掏出一颗牙齿,当庭表示是被警察提审时打掉的。但法庭未予采纳。女孩母亲万秀玲称,2009年5月,她在看守所被“检察院和公安一起提审”,“公安提审时,我跪着打我嘴巴,承认了。每次提审都超过12个小时,实在受不了了。”一次提审途中,万秀玲要求见女儿,未获允许,情绪激动的她从二楼跳下,摔断四根肋骨。

声称遭刑讯逼供的,还有未被追究刑责的人员,如汤某的叔叔汤继彬、表哥丁福,和奶奶李秀芝,他们三人后来被监视居住,判决也未定性。而女孩的爷爷汤瑞景情况最差,2008年10月29日,62岁的汤瑞景被从家里带走。次日,家属曾递交医院的诊断书称:汤患有肺结核,被带走前几天刚从结核医院检查回村,希望办保外就医。但警察说诊断书是假的,办不了。同年12月13日,警方通知家属:汤瑞景已死亡。鉴定书显示,死者生前系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死者右枕部、右臂皮下出血为陈旧性出血,系非致命伤。

■案件疑点多,缺少关键证据,寄望再审揭真相

对于女儿的指控,所有被指控人几乎都称冤枉。而女孩事发时14岁,应该有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如果没有此事,她的动机是什么?女孩的姑姑则透露,事发后侄女曾给她打电话,诬陷其丈夫强奸,并索要“学费”。女孩家人怀疑女孩年幼无知,受人遥控。

万秀玲还透露:事发后,女儿的干妈给她一张B超单,那张B超单载明,女儿“子宫内有胎儿形状”。而律师查阅资料发现还有另一张由同一医院同一医师同一天出具的同一检查号的诊断报告,结论却称“子宫内无异常”。女儿接受各机关询问时,曾一直否认自己怀孕及做过人流。

而汤某曾说:没人操控,是她自觉报案的。干爹干妈很支持。汤曾对检方陈述,自己长大了,干妈又教了她很多做人的道理,并答应供她读书直到能谋生。她觉得有了依靠,要和以前的生活告别,就决心控告。

付建律师指出,本案还存在物证不足、使用同监舍人员证言、公检联合办案等问题。缺少DNA鉴定等关键证据,主要依据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定罪量刑;且被害人所述事实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一审时,各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本案相关证词之间有明显矛盾甚至虚假之处。法庭在判决书中则称,被告人供述能够互相证实,对辩护人提交的相关事实证据不予采纳。2018年1月15日,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人佟某表示,他的证言不知道是谁写的,不是他签的字,也不是他说的话,他也没出过庭。怀疑警方出假证。对此,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表示,此案当年轰动一时,涉及亲属众多,是个敏感重大案件,警察办案肯定慎之又慎,2008年我们的法律程序很完备,肯定没有刑讯逼供。申诉人则寄希望最高法巡回法庭能再审该案,以解开诸多谜团。

(内容来源鹿鸣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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