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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手上攥着13本房产证,还在哭穷说没钱!!法院将其拘传,并作出一个严厉的处罚决定……

2018-03-29 法培中心

转自:浙江高院

被执行人傅某被拘传到法院后,再次试图“哭穷”。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13本产证铁一般的事实下,傅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写下悔过书。傅某虽然当场履行了26万元欠款,但由于先前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傅某裁定处罚5万元。






拘传“老赖”


古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今有“执行法官临门而藏于缝”。2018年3月27日,江苏苏州园区法院开展凌晨执行行动,在被执行人傅某家中,上演了一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

傅某是一起担保追偿纠纷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26万余元。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傅某一直以“没钱”、“不在家”搪塞,不如实申报财产,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傅某逃避执行情节较为严重,法院将傅某列入凌晨执行名单,对傅某来一个“突然袭击”。

3月27日凌晨,执行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傅某家。傅某妻子声称:不知道傅某现在人在何处,家里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环顾屋内,发现一间卧室铺着被褥,却不见人影。执行法官上前查看,一摸被褥还是暖的,断定傅某一定在家。这时,飘窗前几幅摆放整齐的画作吸引了执行法官的注意,本想上前查看这些画作是否存在变现价值,不料发现这几幅画的下面“别有洞天”。原来,傅某听到执行法官一行的动静,用这些画搭了个简易“隧道”钻了进去,以为能躲到法官离开,不曾想却被抓了个现行。

自知避无可避的傅某只得自行钻出,配合法官执行。经搜查,这个号称“没钱”的傅某竟然拥有13本产证!

拘传回法院后,傅某再次试图“哭穷”,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13本产证铁一般的事实下,傅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写下悔过书。最终,傅某虽然当场履行了26万元欠款,但由于先前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傅某裁定处罚5万元。



法官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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