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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误写成开房,涉事法院公布调查及处分结果

2018-04-03 法培中心

朋友圈流传一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上面显示“传唤事由”为“开房”。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关于传票通知开庭误写为“开房”的声明


2018年4月2日22时许,有认证微博发布一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传票照片的信息。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工填写的“开房”字样,引起网民围观并提出质疑。


在获知该信息后,我院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该信息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案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3月28日在我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对此,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开会研究,形成以下处理意见:


1.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向原告王某送达。


2.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错误和社会不良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该事情的发生,反映了我院在对书记员管理及诉讼材料的制作与审核把关上存在薄弱环节。我院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整改,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教育和审判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我院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对于这一低级失误,网友们发表了自己的评论:


许威律师:谢法官日常办案很负责,那位书记员工作也很踏实,笔误而已,不用太小题大做。


笨笨老爸:回应及时,不回避不推诿搪塞,非常好!这才是真正的正确的公关处理方式!


李伟:案多人少啊!


老刘:公开透明,不遮不掩,处理恰当。


麻纺客:被告姓房啊,怪不得会写成开房呢,笔误而已,谁没有写错过字呢,没要揪着不放。


海东:笔误而已,改了就好。


在沉默中爆发:作为一名法官,我为江宁法院点赞。这是个笔误,这种事情造成不良影响,不处理不行。一个全院通报,合情合理,江宁法院也是顶住了社会舆论的压力。


程达群·杭州律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工作忙起来误写成开房,可以理解。其实开庭这个词可以直接打印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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