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评协〔2023〕11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就做好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从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本协会年度课题研究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促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选题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分为重点选题和方向性选题两类(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应从重点选题中选择;申报一般课题可以从指南选题(包括重点选题)中选择,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题目字数最多不超过25个字,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本协会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协会项目申请;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申报的课题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中说明所申请的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项目;
3.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课题立项申请书》是为具有约束力的自主合同文本。
四、其他事宜
1.申报时间。本年度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2.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3.申报者将《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3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盖章版原件寄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jypgxh@126.com。
4.课题评审费。每项课题立项评审费为200元,由协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时代收。
(1)缴费方式: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分行广卫路支行
账 号:44001421802053002989
(2)汇款时请备注“课题评审费+缴款人姓名”。汇款后请将开票信息与申请书一同发至邮箱jypgxh@126.com。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发票。
5.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ypgxh@126.com
协会秘书处:陈老师15920589314、李老师17512945229
学前教育分会:张老师 15919126117
基础教育分会:彭老师 13168831851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1018室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秘书处 陈老师收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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