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会同驻陕部队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近期,陕西省司法厅会同驻陕部队在视频会议室召开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陕西省司法厅、各市(县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驻陕部队相关部门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西安、渭南、咸阳、铜川市法援中心主任等分别就近年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各与会单位代表对《陕西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军地协作协议》(讨论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驻陕部队相关部门同志对讨论稿中如何深入基层部队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优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与会代表表示: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提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效能,为广大官兵和家属搭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以实际行动助推国防和军队建设,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做出新贡献。
近年来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同时及时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在省两办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加强涉军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放宽涉军法律援助经济审查条件,扩大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提高涉军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将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军人家属法律援助咨询35300多人次,办理军人家属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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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军人军属一直是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重点服务对象,各级机构对于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高度重视,特事特办,方便军人军属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同时为健全服务网络,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据统计,全省各地在省军区系统及驻军部队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460余个,形成了法律援助军人军属工作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同时为加强军人军属法律维权的工作协调,各地还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及民政、武装部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军人军属法律维权协调小组”。按照工作分工,各站点在接收到军人军属的法律诉求时,首先分流到各区、县武装部,再由“军人军属法律维权协调小组”进行沟通,需要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由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援助,基本形成了较为畅通的军人军属法律维权绿色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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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
据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分析,近年来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诉求主要集中表现在侵权赔偿、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纠纷以及其它经济利益纠纷方面,还有一部分涉及退伍军人安置待遇等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我省放宽了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审查条件,基本上对于现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经济状况的审查,只要其申请的事项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范围,都能给予及时援助。同时全省各地建立了异地协作机制,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广大官兵和家属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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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军人军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常年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深入军营,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认真解答部队官兵提出的有关婚姻、继承、赡养、土地承包、转业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其他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各种涉法问题,并在咨询现场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申请予以当场审批、当场受理。
供 稿 / 厅公共法律服务处
文 章 / 苗雪艳
编 辑 / 兜 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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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司法厅召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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