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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陕西司法 2021-06-01

  自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高点站位、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01



提高站位 强化安排部署



  强化政治引领。陕西省司法厅党组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安排,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推动,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省司法厅党组对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机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先后7次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10次召开会议,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动专项斗争。

  周密部署安排。省司法厅先后印发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等全局性、阶段性的工作文件,聚焦司法行政职能发挥,从14项重点工作入手,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

  强化督查指导。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司法厅先后对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省律协开展三轮次督导检查,3月份对全省监狱、强戒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督导检查。省监狱管理局共开展4轮次专项督查,3轮次驻在式督查。省戒毒局共开展3轮次专项督查,3轮次驻在式督查,有力推进基层单位专项斗争的开展。

  迎检工作成绩显著。6月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实地走访省监狱管理局,督导检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中央督导组对省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政治站位高、精神理解透、实施方案细、组织实施强、宣传发动好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02



突出重点 深挖案件线索



  陕西省司法厅聚力消除全省监狱、强戒所涉黑涉恶线索“零报告”目标,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围绕提高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打出“组合拳”,效果明显。

  查阅卷宗“摸”线索。对监管人员案件卷宗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排查,从罪错性质、社会背景、家庭情况等各个方面,强化研判预测,实现了摸排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专项活动“搜”线索。在监管场所大力开展“大坦白、大检举、大揭发”专项活动,把宣传排查收集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与日常教育管理紧密结合。

  关键环节“找”线索。从入监(所)教育、个别谈话、日常教育等环节挖掘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过亲情电话、往来信件、探访人员身份甄别及信息员使用等关键环节,捕捉敏感信息线索。

  分析研判“觅”线索。综合分析研判监管人员的配合程度、谈话效果、心理状态等现实表现,对提供线索的“重点人”和“十类”从业人员进行重点摸排,逐人制定谈话策略、摸排预案。

  奖励激励“挖”线索。省监狱局、戒毒局分别制定了《罪犯和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极大调动了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积极性。

  强化培训“盯”线索。从案件线索类型、摸排策略技巧、保密原则与工作纪律等方面,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能力。针对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一是加强摸排。通过入户走访、社区了解、当面谈话等方式,有效掌握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二是注重激励。制定出台《陕西省社区服刑人员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积极性和主动性。


03



严格执法 加强罪犯改造



  对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陕西省司法厅坚持以“十项措施”为重点,着力构建涉黑涉恶罪犯刑事执行工作机制。

  从快收监。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掌握涉黑涉恶罪犯送押动态,预留必要收押能力,克服收押罪犯的严重疾病等难题,一律无条件收押。

  异地关押。对涉黑罪犯和涉恶团伙的主犯,严格执行指定收押、异地关押政策。对影响较大的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的罪犯报请司法部,每年实行一次跨省关押,打破地域干扰,强化刑罚威慑。

  拆分团伙。对涉黑涉恶团伙罪犯一律全部拆散,实行分散关押。对同一黑恶势力罪犯不得关押在同一监狱或同一个监区,并定期调整涉黑团伙首要分子关押场所。

  细致评估。对全省涉黑涉恶罪犯逐人建立专档,逐人危险评估,逐人分析研判,并坚持每月犯情分析会逐人汇报制度,依据评估分析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始终保持严密管控状态。

   精细管控。细化对涉黑涉恶罪犯从入监到出监各个执法环节管理规定,对会见、通讯严格审查把关,专门登记,全程监控监听,掌握思想动态。对涉黑涉恶罪犯改造岗位严格限制,一律不得在易接触危险劳动工具的岗位改造。

  严格执法。对涉黑涉恶罪犯一般不予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计分考核奖励、减刑从程序上、条件上从严掌握,提级审核,一律报请省监狱局审批。监狱纪检监察部门每半年、省监狱局每年度开展一次全面核查。

  保障权益。在依法保障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和通讯、会见权益的同时,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患病罪犯及时救治,并开设清真灶,照顾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

  强化教育。着力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政治、监管、教育、劳动、文化改造),促进“五个认同”(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狠抓涉黑涉恶罪犯的专项教育整训,突出思想改造和法制教育,落实专人包教,挂牌攻坚,一人一策,对症施教,不断提升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重点深挖。将黑恶线索举报与深挖余罪漏罪及“三假”人员甄别有机结合,使检举揭发成果不断扩大。

  释放衔接。对涉黑涉恶罪犯刑满释放时,落实出监谈话,写出保证书,提出出监要求,落实必接必送,全部交付罪犯户籍地和所在地安置帮教,防止出现再次违法犯罪。同时,在社区服刑对象的监管中坚持做到:一是“四清”。对摸排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监管责任清。二是彻查隐患。今年3月初,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督导落实走访、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04



加强监督 指导律师依法辩护



  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各地律师协会通过强培训、强管理、强指导,确保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依法办理。


  落实“三项制度”。坚决落实重大敏感及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敏感案件及涉黑涉恶代理辩护集体研究制度,重大敏感及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参与旁听制度。做到“三个全面”。对全省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全面掌握,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意见做到全面掌握,对律师代理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全面参与庭审旁听。加强“三个管理”。加强重要律所的日常管理,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案件台账的日常管理,加强律师重点人的日常管理。6月15日,省律师协会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组织200余名律师学习了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和省律协《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律师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的管理指导工作力度。


05



坚持“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综合治理



  陕西省司法厅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点多、面广、线长的有利条件,深入发动群众,及时发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打早打小,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打牢基层治理根基。

  抓排查。今年2月25日至3月25日,以“法治促和谐 司法筑平安”为主题,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由厅领导带队组成10个工作组,分别对10个设区市35个县(区)、102个司法所开展了实地调研督导检查。

  抓线索。组织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村居、社区,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日排查、周研判”工作机制,重点排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医患关系等重大领域中黑恶势力苗头和“保护伞”信息。

  抓帮教。充分发挥市、县(区)“新航驿站”和“新航中途之家”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加强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06



强化宣传动员 营造斗争氛围



  坚守阵地,蓄力宣传。陕西省司法厅及各地司法局、厅管属各单位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发挥“法治三秦”政务微博、“陕西司法”、“陕西监狱”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作用,通过及时转发推送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信息和相关普法信息,向全社会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同仇敌忾、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线上自测5期共50道;“陕西地方普法集锦”17期,每期涉及扫黑除恶内容的不少于8篇;微博专题150余条。截止目前,“法治三秦”官方微博共推送相关信息150余条,各市(县、区)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490余条。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法治陕西网上开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报道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刊发360余条。

  以考促学,提高认识。今年4月25日至26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等五部门联合举办了全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在这次考试中,专门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内容。全省2031个单位的22548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考试。其中575个单位的平均成绩达到优良以上,着力提升了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丰富内容,灵活形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司法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以法治宣传画、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展示全系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广大干警将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同心协力,毫不懈怠,以最大的工作干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为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供 稿 / 厅新闻中心

校 审 / 李琪 敬菲

责 编 / 王建军

编 辑 / 兜 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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