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效,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道德修养及文化水平,持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自学意识,全面点验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果。今年以来,安康市司法局在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中积极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再提高。
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2个月至第3个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案由、刑罚种类、矫正期限、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情况,设置“感恩宽容”、“珍惜自由”、“认罪悔罪”等方面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上讲台,通过现身说法谈心得、讲体会、表决心等方式,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清醒的认识到来之不易的自由生活,表明在矫正期间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服从监督管理,强化教育改造的自信与决心。
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4个月至矫正期满前1个月,根据日常组织学习教育情况及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学习改造情况,设置“学法守法”、“行善养德”、“回馈社会”等方面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上讲台,通过主题演讲谈进步、讲法律、表信心等方式,全面点验社区矫正对象在经过教育改造后,是否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思想道德方面是否接受健康、文明、乐观、积极的思想文化信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否得到有效改善,能否以正确的思想认识去分析看待日常工作、生活、家庭等;在行为方面,是否改正不良的行为举止,表达方式和行为特征是否积极文明向上,人际交往是否能够和谐友善。
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1个月,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以来,经过教育改造后的成效特点,设置“一路向阳”、“改过自新”、“守法以恒”等矫正期满总结类课题。让社区矫正对象上讲台,通过谈感想、讲未来、表恒心等方式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回顾、总结自入矫以来在工作人员艰辛付出下,在自身努力改造下,在各界力量帮扶下,自身思想的转变、素质的提升、行为的改善等方面情况,表明在今后新的生活中将持之以恒遵纪守法的态度与恒心,激励其他在矫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信心,服从管理、积极改造,迎接新生。
安康市各区县司法局通过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进一步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内容、活跃学习氛围,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自学意识、认罪服法意识、社会意识,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回馈社会,融入社会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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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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