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民调解故事丨安康市白河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便民利民见效快
为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近日,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麻虎司法所利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致人身损害赔偿引起的矛盾纠纷。
2022年4月19日,麻虎镇月镇村村民代某为白河县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地提供劳务时受伤,后被送往白河县新城医院诊断为右股骨中段不完全线性骨折、右大腿中段血肿、右大腿中段肌肉软组织挫伤。代某坚持认为,公司方应负全责,提出赔偿三万元,而公司认为代某受伤轻微,构不上伤残,故只赔付诊疗费和截至5月17日每日再给代某一百元赔偿费三千多元,由于双方分歧过大,多次沟通协商无果,第二天双方求助麻虎司法所调解。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麻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并立即安排依法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给双方解读了《人民调解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款,明确了彼此的权利义务,赔偿的具体标准。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协议,由白河县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除已给付诊疗费和三千元赔偿金外,再一次性赔偿代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共计一万二千二百元。工作人员告知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依法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均表示申请司法确认,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辖区冷水法庭干部转达了双方意愿,帮双方预约了到法庭办理业务时间,并指导双方撰写了司法确认申请书。5月19日冷水法庭依法受理了司法确认申请,经审查,裁定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有效,并向代某和白河县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白河县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代某履行了赔偿款。至此,该案件在极短时间内得到了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矛盾纠纷双方的诉累,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见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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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安康市白河县司法局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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