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说法丨注意!谨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陷阱

陕西司法 2023-04-13


注意

谨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陷阱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投资理财方式,正规的投资理财利息都比较少,然而犯罪分子趁机以高额利息为诱惑,导致社会上多名群众上当受骗,损失惨重。近日,杨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陕西某公司法定代表杨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陕西某公司名义,在西安市某大厦以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年息15%-20%不等),号称在内蒙古有油田项目需要投资为噱头,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借据,并承诺还本付息,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



最终,该公司对外投资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断,停止对投资群众还本付息。经统计:陕西某公司累计吸收投资款涉嫌人数122人,吸收投资款金额总计2507万元人民币,已分红金额总计3998364元人民币,实际损失21071636元人民币。





除了正规银行投资理财外,其余理财都需谨慎。要知道,不法分子为获取公众钱款,多租有办公场所,以注册公司名义聘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和业务营销人员,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为其从事经济违法活动披上“合法”外衣,有的甚至以金融机构名义误导群众的判断,骗取群众的信任,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正规公司和高额回报的掩盖下,人们很难看清它的危害,只有当存款无法兑付的损害后果发生时,人们才能看清它的真面目。


END




▲如需转载,请后台留言。采用、转发本公众号信息,请主动标明信息来源。







供 稿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陕西省决咨委课题调研组到省司法厅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

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召开《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行政立法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协领导深入律所问需问计问策 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陕西省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名单公示

铜川市司法局三措并举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速看!陕西8考区法考公告来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