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事迹丨张秀玲
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张秀玲先进事迹
张秀玲,女,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省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曾获渭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等多项中央、省和市荣誉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2012年,张秀玲同志任社区矫正科长,在大荔、白水等县探索建设“一站式”社区矫正中心,“渭南模式”在全省推广。建立社区矫正联席办公等项机制,编制《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手册》,在全省推广应用。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分散式帮扶转变为社会化精准帮扶,开展新入矫人员首次集中教育培训、“日行一善、以善养德”“飘动的黄丝带”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任渭南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期间,建立“普法清单”制度,形成可量化、可考核的普法责任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以需求定主题,依托普法讲师团开展“点菜普法”,运用“两微一端”形成普法宣传矩阵,全力打造智能化、便捷化的普法宣传服务,让群众“学时看得见,用时摸得着”。 在工作中,她总结出一套“四用”法(用足空间载体平台、用活新型媒体平台、用优专家资源平台、用好文化特色平台),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9年7月,渭南市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成立后,迅速启动市、县(市、区)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在成立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的基础上,组建起法治建设五支队伍,推动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出台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制度23项,探索建立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形成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的法治工作格局。以建立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为支点,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探索形成“签、述、点、督、考”五步工作法,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不断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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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宣传教育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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