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网络投票活动踊跃进行中
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自今年7月份部署以来,社会各界纷纷响应,踊跃参与。经过逐级筛选、申报及评委会办公室的初评,现有98件法治事件、132名法治人物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投票时间:
10月1日00:00开始,至10月5日24:00结束,为期5天。
投票规则:
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票1次,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候选事件和10个候选人物。
投票要求:
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委会的评定参考之一。严禁各类刷票行为,刷票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01
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选树范围及标准
近几年发生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法治陕西建设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推动性的典型事件;法治陕西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有影响、能够充分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创新举措,能够代表法治陕西建设成就的典型事件。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产生活、社会安全、环境治理等方面新期待和新需求的典型事件。
3.深刻认识和把握“三新一高”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整体推进、强化宗旨意识、强化改革攻坚、强化任务落实,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典型事件。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事件。
02
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范围及标准
自觉服从党委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法治陕西建设某一领域有重大建树、突出贡献、强烈号召、深远影响的典型人物。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在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进程中成就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人物。
2.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典型人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诚为民服务、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3.积极参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对新发展格局,切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等重大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典型人物。
4.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达到新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的其他典型人物。
评选活动详细情况,请登录法治陕西网(http://sft.shaanxi.gov.cn/pfw)或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http://sft.shaanxi.gov.cn/sftww)“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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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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