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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陕西司法 2023-04-13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决策部署和我省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助力我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实施意见》包含6个方面共18条具体任务,指出,要牢牢把握乡村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提升涉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科学制定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规划。要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法治“绿色通道”,助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依法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要努力提升涉农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农专项活动,精准实施乡村产业(企业)定向法律服务。要持续提升乡村基层群众法治素养,加强乡村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要着力维护乡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发现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提升社矫工作水平。要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保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制定落实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将其同司法行政总体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评奖和干部使用等深度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司法行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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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组织干部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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