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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事迹丨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李波

陕西司法 2023-04-13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李波



李波,男,汉族,陕西宁强人,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6年5月至今任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6月,李波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2019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2019年度全省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宁强县司法行政工作连续六年被汉中市司法局表彰为“年度综合工作先进县区”,宁强县被表彰为陕西省“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宁强县司法局被评为汉中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李波同志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走村入户敲门聊天”的方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办理公证,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温度。李波同志作风扎实,实干精神强,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疫情防控一线,都能发现他带着干部负重前行的身影。对情况特殊的社会调查评估对象,常会带领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查;对严管对象、不服监管的、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矫正对象,经常性走访。探索建立了社区矫正档案多档合一管理机制,宁强县获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区)称号 ,宁强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李波同志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招录公务员12名、事业干部4名,缓解了司法行政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着力保障干部待遇,落实政法津贴,坚持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县公证处干部周登杰是外地人,从协调公租房到介绍对象,一路关怀备至。全系统先后有6名同志被组织提拔重用,30余名同志晋升了职级,有效调动了干部积极性。


李波同志富有创新思维,进取精神强,组织推行了“互联网+”暨微信定位学习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定位精准度和学习效率;创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部署,与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在汉源街道办七盘关村和朝天区黎明村建成了联合调委会示范点,及时有效地化解了跨省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2021年11月,宁强县在陕西省建立大调解视频推进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供 稿 / 厅宣传教育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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