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30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厅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和职能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过去的五年和新时代以来的十年,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走的对、走的通,而且走的稳、走的好。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认识上不断深入、战略上不断成熟、实践上不断丰富,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科学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时代课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里程碑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司法行政干警的第一能力是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提高行政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法规规范体系,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和秦创原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补齐农村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短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突出抓好监所安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提升教育改造质效,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总结推广铜川“王玉理调解室”经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深刻领会党章修正案的重大意义,把党章融会贯通到工作实践中,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及时提醒,对违反党章规定的坚决纠正,对维护党章不力的予以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学习贯彻党章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党章要求兢兢业业履职、规规矩矩办事,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厅直属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抓紧时间学,统筹好工学矛盾,将党的二十大报告这一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融会贯通,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进。要坚持“三个全面”,注重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总结今年工作成绩和亮点,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做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要抓好督导检查和宣传报道,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方案以及厅党组通知要求,做到落地有声、进度有节,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厅党组成员,一、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管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供 稿 / 厅机关党委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 宝鸡市麟游县丨“选、育、管、用” 四环节,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