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
2022年以来,陕西省把推进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动,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陕西107个县(区)全部通过同级编制部门发文,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了秘书科(股),实现了全覆盖。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陕西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根据《意见》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加强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各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支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实地调研、沟通协调等方式,逐一同各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同志交换意见,每周与各市沟通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跟进提醒。各市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进展情况列出时间表、任务图。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检查。把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纳入法治考核和法治督察范围,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挂钩。凡未成立秘书科(股)的,不予受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项目)申请,已创建的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将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纳入重点督察内容,倒逼机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目前,各地依法治县(区)办秘书科(股)均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实现了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供 稿 /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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