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开展第2次会前学法活动
2月7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开展2023年第2次会前学法活动。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主持学法活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辅导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义务、权利有关条款规定。
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经常对照《党章》新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切实遵守党员的根本政治纪律和首要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强化责任讲担当。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员义务权利蕴含的内在要求,以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为“尺”,认真学习强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党章对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为“镜”,对照检查转作风,践行好“十带头”“十表率”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三要结合工作抓落实。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要从党性根源和灵魂深处,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章关于党员义务权利的要求,尤其是履行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要求,作为党员增强自身党性的必修课程,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章的要求上来,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忠诚核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能力,锤炼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以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厅一级、二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省戒毒管理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供 稿 / 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高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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