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个年” 法律援助在行动
3月24日上午,陕西“服务‘三个年’法援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在西安市钟鼓楼下沉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财政局,莲湖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共组织16家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为广大市民群众讲法律、解疑惑,提供零距离、面对面免费法律服务。活动现场近百名各界群众观看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并踊跃回答普法问题,寓教于乐地接受了普法宣传。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整体部署,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方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积极有利的条件。此次活动,就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的举措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大力宣传法律,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真正能够运用法律的思维,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精心设计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任务、服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完成并线运行,“陕西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量达170万人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成为公共法律服务新常态。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7×24小时全天候全业务运转的新模式,让公共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一次也不跑”的目标逐步成为现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支持法律服务人员为市场经济专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实践,落实便企利民政策措施。省司法厅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先后出台法律服务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等7个十条措施。陆续推出了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菜单式服务等服务形式,通过发挥平台优势和创新聚集作用,形成法律服务产业链联盟,为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莲湖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供 稿 /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高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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