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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频频泄露,非法倒卖的“毒瓜秧”必须切断!

网信广东 2021-02-22




近日,#圆通内鬼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话题上了微博热搜(回顾>>>“内鬼”泄露40万条个人信息?圆通回应)。


一张快递单能泄露你多少秘密?地址、姓名、电话、手机号绑定的社交网站账号、具体工作单位和家庭信息,你的网购习惯和经济能力,甚至通过揽收人签字一栏得知你的真实姓名和签字……一时间,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为何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时有发生?

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我们在收寄快递时又该注意些什么?


01

为何快递行业
成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随着网购的兴盛,非法获取并使用快递运单信息成为公民信息泄露的“重灾区”。不少快递公司都有类似被“内鬼”伤害的经历。


去年,某快递公司的6名快递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其公司的全国用户数据提供给电商。


而圆通公司也并非首次出现“内鬼”事件。


2013年,有媒体报道,一个为淘宝网店提供“刷钻”服务的网站曾在首页上公开声明与圆通公司合作,长期出售快递运单信息。


经调查,所发布的快递运单信息均真实有效,注册该网站的会员都可以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购买运单内的公民信息,包括快递单号、收货人姓名、收货人手机号、收货地址等。


彼时警方调查发现,这些信息都是由在圆通公司工作的林某提供,网站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大量购买这些信息。截至案发,已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


为何快递行业成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一位从事网络信息安全行业长达20年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快递行业的运单信息涉及的不单是姓名、电话号码,还有更敏感的家庭住址等信息,属于犯罪分子看来“信息变现能力最强”的类型,所以信息泄露后往往会流向诈骗渠道,造成更大的危害。例如,这些信息目前经常出现在“到付诈骗”等精准骗局中。


02

快递行业个人信息泄露事件
时有发生,怎么办?




强化企业内部风险管控


有评论指出,企业在内部风险把控时能够防患于未然,让“内鬼”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之前就能够意识到其中的违法违规成本,从而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才是企业更需要努力的方向。


从圆通快递此次事故来看,是内外勾结的账号借用作案,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应加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红线意识。在以往的“到付诈骗”的案件中,快递公司总部本身管理严格,但是快递网点都采取加盟制度,因此隐患极大,需加强快递外包管理。



从技术上加强安全建设


业内人士指出,不能只验证账号密码,还要增加多因子认证手段,从整体网络安全架构上改变只针对外部的安全威胁防护手段。


要建立基于快递物流行业的零信任安全的解决方案,打破传统网络安全边界,打造企业内部身份网络,实时监控,实时审计。做到让身份可信、流量可信、设备可信。



03

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收寄快递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在收寄快递时应该注意什么?东哥收集了5个要点,快快记下:


◆ 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快递公司。


◆ 收货地址尽量填写工作单位,也可以选择到代收点自提,避免将快递员带入家中。


◆ 取包裹前要核实信息,接到陌生电话说有快递时,要认真回想最近是否有网购,若无,不要贸然签收;若有,需要核实快递公司名称、所送物品等有关信息。


◆ 收到快递时尽量当场验货,可以要求先验货再签收。


◆ 丢弃快递单前,用油性笔、修正液、花露水、风油精、美工刀、牙膏等将收件人、发件人、快递单号、自己的签字都涂抹掉。


04

个人信息频频泄露
法律的牙齿要更加锋利



当前,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规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将入罪,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针对现在快递业的高速发展与用户信息泄露隐患并存的现象,国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快递暂行条例》作为邮政快递行业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近年来快递业的无序发展中出现的诸多新型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了“用户隐私信息泄露”的这一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填补了目前这一领域的空白。


但是,“内鬼”犯案不是第一次出现也不是只存在于一家企业,为什么总也拦不住?有专家指出,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亮出的法律牙齿不够锋利不够健全,出现问题时,“内鬼”这样的“苍蝇”要打,平台和企业等等“老虎”更要打,相关法律监管务必要跟得上,管得住,治得了。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提到,要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如果说非法倒卖个人信息是一条长长的毒藤蔓,非法获取贩卖个人信息的公司或个人就是藤蔓上的“瓜”,而愿意出钱买信息的人则是长“瓜”的秧。警方去打卖方,就好比直接把毒藤蔓上的“瓜”给摘下来,有用是有用,但架不住春来“瓜”又生。想要根本治理,就要把卖方、买方,还有交易平台等通通纳入到依法严厉打击的范围内,彻底断了这根倒卖个人信息的“毒瓜秧”。




每日疫情通报




19日广东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




11月19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广州报告,分别来自美国和马达加斯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广州报告4例,分别来自美国、尼泊尔、喀麦隆和中非;深圳报告1例,来自美国。以上均在入境口岸发现,入境后即被隔离观察。


截至11月1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75例(境外输入579例)。目前在院34例。

*来源:广东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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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正

校核:贾蓉慧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新闻联播、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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