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10月1日正式施行

网信广东 2022-07-05



由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汽车数据处理者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方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规定》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落实风险评估报告制度要求,积极防范数据安全风险;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按时主动报送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

推荐阅读


◆◆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编辑、校对:莫琳

审核:郑俊良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网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