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推动科技向善
5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构建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机制等角度制定具体措施,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保障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广东将建立健全省科技伦理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省科技厅承担,各成员单位各有职责分工,并强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领域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例如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的,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涉及人工智能领域的,由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牵头等。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各创新主体必须落实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方案》提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单位。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科技活动单位,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广东将进一步加强科技伦理理论研究,《方案》提出,推动设立广东省科技伦理学会,支持省内伦理学界工作者和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参与科技伦理理论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健全科技伦理治理社会组织体系。
此外,广东还将全面开展科技伦理学科教育。《方案》提出,要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
根据《方案》,广东将选择两所高校作为科技伦理教育试点院校,在本科生班开设科技伦理课程,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技向善。同时,完善科技伦理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懂科技、识伦理、明治理的综合性专业化科技伦理人才。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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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琳
校对:莫琳、郑俊良
来源:南方+客户端、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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