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来源:四川发布
重磅!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
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一、经研究决定,自 2018年 1 月 1 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二、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关于办理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的通知》办理退费。
三、2018年1月1日零时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四、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
什么是“五路一桥”?
成都市“五路一桥”工程是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成洛路、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都至龙泉段)和火车南站立交桥工程的总称。
总投资70.7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4.35亿元,纳入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偿还贷款46.38亿元。由成都市政府统一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分级建设。1998年经四川省计委批准立项,为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据了解,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分圈层及车辆类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即:一圈层各类机动车按年费标准全额征收,二圈层按全额60%收取,三圈层按全额30%收取。
自2003年元旦起,成都小车车主就必须为市内的“五路一桥”付费(摩托车从2005年3月起征收),每两年收取一次。
“五路一桥”收费标准是什么?
成都一圈层(五城区和龙泉驿区)各类机动车按年费标准(小车每年400元)全额征收。
二圈层(新都区、青白江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按全额60%收取。
三圈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新津县、蒲江县、金堂县)按全额30%收取。
军用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车辆免缴通行费。
关于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解读
问题一:为什么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费?
答:至2017年底,我市将偿清“五路一桥”项目建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相关规定,将停止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
问题二:提前缴纳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桥”通行费能否退还?
答:应退还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按照五路一桥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相关规定,我市“五路一桥”项目按年票制方式征收,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一次性征收全年通行费。因此,我市在征收“五路一桥”通行费时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征收,部分机动车所有人已缴纳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按照自然年度进行退费。
问题三:怎样办理退费业务?
答: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成都市区(市)县车管所、交警分局“五路一桥”退费窗口或“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进行退费(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关于办理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的通知》)。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窗口退费,2018年3月1日开通网上退费。前期仅开通窗口退费,人多易拥挤,建议广大车主合理安排时间,或待网上退费平台开通后办理。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退费咨询电话:028-87850200、87512963。
问题四:未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是否需要补缴通行费?
答:按照有关规定,2018年1月1日前未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本市在籍川A、原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窗口可办理补缴业务。2018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的不收滞纳金;未缴纳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每日2%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并将其纳入相关征信体系。
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
2017年12月17日
十九大精神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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