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贴】立下数份遗嘱 哪个效力最高?(最全解释)
导语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在世的老人为子女立一份遗嘱,不得不说是一个开明且明智的做法,立遗嘱可以规避很多家庭遗产纠纷,但生活中却有很多家庭因为遗嘱的规范、效力问题闹上了法庭,那么规范的遗嘱到底该怎么立?这么多种的遗嘱形式哪种法律效力最高?请听专家权威解答——
三年前,胡爷爷的老伴瘫痪在床,他们的三个儿女轮流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胡爷爷为了替儿女消除矛盾,便在孩子们的陪同下到公证处公证了遗嘱,表示自己去世后所有遗产三个儿女均分。然而老伴去世的这两年,胡爷爷的儿子很少来看望他,虽然每月儿子都给他生活费,但就算他生病住院,儿子也找借口推辞不愿伺候。胡爷爷很寒心,总是念叨要重新立遗嘱,不再把遗产留给儿子。前不久,胡爷爷在医院突然去世,而他最终对遗产的留言儿子并不承认。他的儿子认为父亲的遗嘱应该以公证过的为准。
胡爷爷在遗嘱公证后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儿子对待他的态度变化让他也有了改变遗嘱的想法,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胡爷爷应该在想清楚后到公证处变更或撤销公证的遗嘱,如果只是嘴上说说气话,其实并没有真正改变这份遗嘱,因此他所公证过的遗嘱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如果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后,想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仍须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打印的遗嘱的效力是有争议的,需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这样可以防止有人篡改遗嘱。由此分析,尹某的遗嘱具有其亲笔签名确认,如果经过核实,尹某生前也并无其他遗嘱的情况下,该遗嘱应该被承认。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因此能自书的最好就不要代书,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成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本文转自微信公号“女法官”(微信ID:nvfaguan),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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