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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人被冤枉”者索赔1元立案叫好!司法有义务亮明价值导向!

长安君 长安剑 2018-10-28


善良的人绝不能因为善举受到伤害,但如果受到伤害怎么办?

 

继续“善良”下去,选择原谅,还是……


浙江金华,一位小伙扶起倒地者之后,反被指撞人,还被伤者家属要求赔偿并受到辱骂和诘难。所幸,交警调取了监控,监控画面显示,伤者的摔倒和小伙毫无关系。媒体报道,伤者的儿子表示这是个“误会”,并非“讹人”和“诬陷”。



已经被证明“清白”的小伙,没有选择“原谅”,而是起诉被扶者,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钱。9月14日,金华婺城法院对此案立案受理。


 


公平正义的大门向所有人敞开,维护权益的道路人人都走得通畅。让行善者不受委屈,既自然而然又理所应当,把司法作为善良的底气,就是如此理直气壮!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句话早在2000多年前就写在圣贤书上,融入民族的道德血液,正是这种道德孕育了中华民族人所共有的正义感和价值观,也正是这种道德构筑了共和国法治之基。

 

道德滋养法治,法治呵护道德。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人民有权利为善举寻求司法的支持,司法更有义务为道德亮明价值导向——扶不扶绝不是一个道德难题,也并不需要勇气,只要扶了,就要让所有人都服!

 

不可否认,11年前彭宇案的阴霾仍在,这是“扶不扶”问题永远不能回避也不应该讳莫如深的事件。尽管彭宇时隔多年后承认撞了徐老太,至今仍有不少人在误解和误读中以讹传讹,传播着各种关于“扶不扶”的网络段子。

 

今天,中国有全世界最大的网上法律文书库,数千万份判决书浩如烟海,全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向全世界公开。如果有足够的耐心检索一下,任何一个人都会发现,在中国,没有一起仅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承担责任的案件。

 


11年过去了,是时候让类似的案件再次成为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了。中国司法应该告诉所有人,正义不会止步于不冤枉一个好人,更会作为一个好人立身行事的坚强后盾,并鼓励着所有人都做一个好人。

 

司法不仅是辨明是非的程序,黑白分明的判决中体现的是对主流核心价值的引领。通过法院的判决,人民可以知晓法律鼓励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只有如此,冰冷的法条才真正具有正义的温度。

 

司法不仅是解决纠纷的机器,定分止争的结果中体现的是对社会道德的坚守。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将法律规范及其所融入的社会价值观展现在大家面前,用事实说话,以法守德,才能让大家信任司法,进而接受司法所传达的价值观,实现司法的公信力。



当扶人者把自己的“委屈”诉诸于法院,这已经不是两个人的“恩怨”,而事关社会公共价值。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让法律规范成为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的最有力武器,1元钱的诉讼给人以信心,更给人以期待——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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